歐洲議會1月21日大比數通過決議譴責北京打壓香港民主派,呼籲香港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的被捕者,並批評歐盟與中共原則上同意《中歐全面投資協定》將導致歐盟在人權問題上失去全球性的公信力。歐洲議會同時呼籲27個成員國儘快制裁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在內的9名中港官員。

歐洲議會21日透過影片召開會議,以597:17票大比數通過人權相關的決議案,並特別提及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成員周庭及主席林朗彥在內等因政治因素而被逮捕的民主派人士,表示應撤銷對他們的全部指控,並應考慮制裁相關官員,例如林鄭月娥。

另外,歐洲議會對歐盟和中國達成《中歐全面投資協定》(China-EU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表示遺憾,認為此舉未能協助維護香港高度自治及基本權利和自由,同時提及香港、新疆維吾爾人以及西藏的人權狀況,指出急於達成協議會使歐盟在人權問題上失去全球性的公信力。歐洲議會貿易委員會主席朗吉(Bernd Lange)亦曾表示,中共對人權的持續迫害,對落實投資協定「不是好訊號」。

法國《世界報》日前發表社評,直斥歐盟和中國若然達成協議「不僅背叛了它的價值,而且最終很可能一無所獲」。歐盟和中國達成協定亦遭受人權組織嚴厲批評,但歐盟聲稱中共已承諾將會儘快簽署有關禁止強迫性勞動的國際勞工條約。

歐洲議會同時呼籲27個成員國儘快根據歐盟的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制裁中共和香港的9名相關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中歐全面投資協定》由德國主導,早在2014年開始談判,中歐雙方於去年年底達成協議,協議旨在給雙方企業在對方市場投資提供一個長期而穩定的框架。協議必須經歐洲議會批准才能實施,預計此批准程序要一直到2022年年初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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