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即將到來之際,歐盟27國在周一(7日)宣佈通過了歐洲版的「全球人權制裁制度」,將針對全球侵犯人權者和組織進行制裁,並且即將公佈第一批受制裁的名單,美國國務院對此表示歡迎。

歐盟理事會7日宣佈,「全球人權制裁制度」中列出的人權侵犯行為,包括種族滅絕(genocide)、非人道罪行,以及其它嚴重迫害人權的凌虐行為。譬如,酷刑、奴役、法外處決、任意拘捕或監禁等。所有違反人權的個人與機構以及國家,必須為其侵害人權之行為負責任,他們將受到制裁,包括被凍結資產,禁止踏足歐盟27國領土。

通過這個法案,歐盟27國強調和促進人權保障為歐盟外交優先考慮與基礎,展現歐盟捍衛人權的決心。

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對於法案費時一年終於達成感到欣慰。他表示,此法可幫助處理全球人權迫害議題,這是重要的一步。

美國國務院當天發表聲明,歡迎歐盟通過這個「全球人權制裁框架」,並表示「這一突破性的成就將進一步保護全世界的人權」。

美國國務院在聲明中說:「歐盟的新措施為歐盟成員國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法律依據,在全球範圍內對侵犯人權行為追究責任。法案將加強美國、英國和加拿大為制裁人權侵犯者的努力,使彼此本已牢固的夥伴關係更加緊密,共同保護人權、並在全球範圍內遏制未來的人權侵犯。」

聲明還說:「美國將繼續尋找其他盟友和合作夥伴,禁止人權侵害者從美國和國際金融體系中獲益。」並鼓勵歐盟儘快進行第一批制裁。

歐盟則表示,將在「2021年第一季度」列出第一批被制裁者的名單。新法案的有效期為3年,此後則需要進一步延長。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今年9月在任內首次國情咨文中宣佈,將馬上提出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Magnitsky Act)提案。她還罕見提到了歐盟將對中共在人權和經濟問題上進行回擊。

她說,侵犯人權的行為無論在何時或何地發生,不管是在香港或是新疆人身上,歐盟都必須對其表態。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The Global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countability Act)在2016年正式生效,授權美國政府對反人權的個人、組織及國外的腐敗人士進行制裁。例如禁止入境、凍結並禁止官員在美國的財產交易。包括加拿大、澳洲、法國、瑞典、英國、荷蘭、愛沙尼亞、立陶宛等國家近年也都陸續制定了類似法律。

《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是以被迫害致死的俄羅斯律師馬格尼茨基(Sergei Magnitsky)的名字命名。他因揭發俄羅斯政府腐敗,於2008年11月被俄羅斯執法機關拘捕,被羈押在布提爾卡監獄。因為得不到人道對待,健康持續惡化,於2009年11月16在監獄內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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