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11月9日),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宣佈制裁四名中港高官。國務院表示,這四名中港官員執行中共的《國家安全法》,威脅香港和平、安全與自治。

蓬佩奧在國務院網站發表的聲明中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官員繼續出於政治動機,實施逮捕行動,來破壞(北京)對香港承諾的自治和自由。

「今天,美國國務院已根據13936號行政命令,制裁四名中共和香港官員,這些官員執行和實施中共的《國家安全法》,並威脅香港的和平,安全與自治。」蓬佩奧在聲明中說。

蓬佩奧在聲明中列出遭制裁的四人名單。聲明表示,李江舟、劉賜蕙和李桂華是參與實施、擴展中共「港版國安法」的實體(包括任何政府實體)領導人和官員。

聲明說,李江舟是國家安全局下屬的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劉賜蕙領導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李桂華是(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

李江舟此前是中共公安部駐中聯辦警務聯絡部部長,中共公安部最高級駐港官員。

此外,美國國務院還制裁了中共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蓬佩奧在聲明中表示,港澳辦是(中共)中央政府在香港政策方面的主要實施機構之一,已採取多項行動干預香港事務並鎮壓抗議者。

聲明表示,這些遭制裁的個人將被禁止到美國旅行,並且他們在美國管轄範圍內,或在美國人擁有或控制下的資產將被封鎖。

「這些行動凸顯了美國追究關鍵責任人的決心,這些人正在積極挫傷香港人民的自由,並破壞香港的自治。」聲明說。

蓬佩奧在聲明最後表示,美國呼籲北京遵守在聯合國註冊的《中英聯合聲明》中所做的國際性承諾。

這是美國國務院繼今年9月根據《香港自治法案》,對十名中港官員進行制裁後的新一波制裁。

國務院10月14日向國會提交報告,列出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內的10名中港官員的制裁名單。10名受制裁中港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特首辦主任兼國安委秘書長陳國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及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美國總統特朗普7月簽署的《香港正常化》行政令,要求美國政府必須在15天內開始行動,終止香港的特殊待遇,及制裁所有參與前期制定、後續執行及通過《港區國安法》的人員和機構。

美國財政部8月7日,曾宣佈制裁11名中港官員並公佈名單。除了上述10人外,還包括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財政部表示,被制裁的11名中港官員在美國或美國控制範圍內、所有持有的超過50%及以上所有權的實體和財產均被凍結,且需向OFAC(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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