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長楊潤雄指香港不論回歸前後均沒有三權分立制度,引起全城譁然。正當媒體紛紛質疑局長之言是否過於託大時,林鄭即出面自行釋法,將三權分立說成三權分工,進一步為沒有「三權分立」定調。
香港到底有沒有三權分立,這幾天媒體不斷翻箱倒籠,援引不同政見人士及資深法官的意見,包括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前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甚至前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證明三權分立的事實不容歪曲。如果嫌這些都是過氣人物,或者一直與政府唱對台的法律異見份子,那根正苗紅的曾鈺成闡釋三權分立,又能否代表建制中人對三權分立的說法從未加以否定?
曾鈺成曾經於2015年9月在報章專欄發表名為《三權關係》的文章,其中提到「《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一至第四節,依次為『行政長官』、『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有關條文對行使三權的機關作了明確的界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分別為特別行政區政府、立法會和各級法院。從條文就三個機關的職權和組成所作的說明可見,三者各司其職,互不重疊,互相制衡,近似美國的『總統制』。在三個機關之前,『行政長官』自成一節,獨立於『行政機關』之外,顯示行政長官在憲制上的超然地位。這並不影響三權之間的關係,正如美國總統身兼國家元首的超然地位並不影響三權分立。行政長官超然於三權之上,不是凌駕三權,不是三權獨攬。」曾鈺成其後又在2016年10月一個香港公開大學名為「行政主導的迷思與現實」講座上,討論到香港雖說是行政主導,但「過去十九年(在立法會)不獲通過的政府議案,多不勝數」,可說是用數字說明政府不能凌駕立法會。林鄭對此不可能不知道,卻仍然要在不可為而為之的情況下重新解釋三權分立,網民批評她曲解政制,明眼人則應該看得出是「特別任務」。
港府官員一個星期內兩度嘗試利用話語權,企圖將已知的事實重行改寫。先是警方嘗試將7.21 事件重新定性為兩幫人士毆鬥,將有計劃的襲擊變成普通的街頭打鬥,更隻字不提何以元朗警署落閘不接受巿民報案,以及兩名軍裝警員何以掉頭而去,實行將「冇警時份」的責任輕輕帶過。至於三權分立不存在的說法先由教育局長叫陣,再由特區之首細意演繹,明顯地是經過仔細端詳。由教育局長打頭陣,是教育界山雨欲來的凶兆,今日新疆和內蒙的教育情況已經說明一切。我們這一代由於清楚歷史的底蘊,不容易被這些愚民的意見帶著走,但下一代則難說得緊。
當權者重寫歷史志在春秋而不爭朝夕,盲人可見。「天安門沒有死一個人」的世紀謊言,相信會舖天蓋地而來;能夠加以抗衡的,只能夠是每個人永不忘記的決心了!◇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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