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澤西一家公司的華裔總裁和員工8月6日被捕,兩人涉嫌非法出口受管控的電子元件到香港,違反了美國的《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兩人被控的罪名還包括電匯詐騙、銀行欺詐和洗錢。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控,至少從2019年開始,一家名為美國科技馬(America Techma Inc.,簡稱ATI)的公司將美國的電子元件非法出口到香港,顯然是為了再轉口到包括中國在內的其它國家,這違反了《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
ECRA法案旨在加強對敏感商品、軟件和技術出口的監管,商務部限制出口可能對其它國家的軍事潛力做出重大貢獻或可能損害美國外交政策或國家安全的物品。
商務部在商務管制清單(CCL)上確定了受EAR管制的最敏感物品,該清單按出口管制分類號(ECCN)進行分類。
案情顯示,ATI的總裁余聰悉(CONG SIK YU音譯,也稱Chris Yu)和銷售代表李雲霄(YUNSEO LEE音譯)與他人合作,將出口管制物品運往香港和中國大陸。
例如,2019年6月,ATI從一家美國供應商A那裏獲得某種電子元件,並將這些元件送到香港的一家貿易公司B。 但由於導彈技術、核不擴散和反恐原因,這些元件是受出口管制的。
2020年1月,ATI再次試圖向香港貿易公司B發送若干受CCL出口管制的電子元件。在包裹被執法部門扣留後,余聰悉和李雲霄討論如何逃避將來執法部門的審查,打算通過南韓轉運包裹,以及利用位於新澤西州的另一家公司(轉運人)將貨物發往香港,以此試圖逃避海關對ATI貨物的審查。
例如2020年3月5日,李雲霄在香港第二家公司詢問是否可以向中國出售某些零部件時回答說,「我們已經多次向中國客戶出售了所要求的零件⋯⋯但目前我們有海關問題,還不知如何處理。我們正考慮將所有受控部件先發往南韓,再從南韓轉運到香港。」該郵件李雲霄也同時抄送給了總裁余聰悉。
2020年4月,ATI公司使用新澤西轉運人向香港貿易公司B發送了一包元件。 該包裹被美國海關當局檢查並扣留。 按照香港貿易公司B的指示,這些元件被裝在ESD袋中,標籤上的零件號與實際零件號不同。 在這批裝運的貨物中,有一個組件是受國家安全和反恐CCL管制的出口產品。
財務和運輸記錄證實,ATI與香港貿易公司B長期合作。 2016年8月至2020年7月期間,ATI向香港貿易公司B發運了二百多個包裹。 在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的一年時間裏,香港貿易公司B向ATI在美國的銀行帳戶轉入超過80萬美元。
58歲的余聰悉和33歲的李雲霄各自被控一項共謀非法出口兩用電子部件的罪名,該罪最高可判處20年徒刑;一項共謀電匯欺詐和銀行欺詐罪,最高可判處30年徒刑;一項共謀洗錢罪,最高可判20年徒刑。
司法部負責國家安全事務的助理部長德默斯(John C. Demers)昨日表示,「在美國國防部打擊向中國非法轉讓技術的鬥爭中,沒有比涉及此案的領域(用於導彈和核技術的受控物品)更為關鍵的了。我們將竭盡全力瓦解這種危害我們國家安全的非法出口。」
出口執法局(OEE)負責人卡森(Jonathan Carson)表示:「出口執法辦公室的當務之急是,查明並中止將商品非法出口到香港和中國,這破壞了美國的國家安全。我們將繼續與執法夥伴合作,通過刑事起訴將最危險的貨物從最危險的手中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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