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的出爐後,對駐港外國外地人員機構的影響逐漸浮現。日前有「紐約時報集團」宣佈,因獲取工作簽證困難,計劃將部份記者編輯遷往首爾;今又有台灣消息披露,同樣因簽證困難,台灣駐港機構5名組長目前僅剩1名,而代理處長因拒接受續簽證時附帶的政治條件,已離港返台。

據台灣「中央社」今日(17日)報道,台灣駐香港機構多名主管近日因簽證到期已先後返台。由於接任人均未及時獲得港府發予簽證,致使駐港機構5個組長中僅剩經濟組長倪伯嘉。

台灣網媒upmedia也在昨天發出消息,台灣駐港機構代理處長高銘村在延簽工作簽證時,竟被港府要求簽署「支持『一個中國』承諾書」,「在無法接受港方脅迫的情況下,陸委會香港辦事處人員證實,高銘村已於16日返回台灣。」

台灣陸委會主委陳明通當天(16日)下午召開「對『港版國安法』之立場與因應說明」記者會,公佈了對港政策,並表明台灣對港府刁難的回應為:繼續支持港人自由民主,提供關懷與人道援助;堅定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世界的普世價值;全力維護在港台灣人安全,和捍衛駐港機構的權益。

陳明通表示,「駐港機構是2011年台港雙方換文成立的,港府必須確保我駐港機構不受任何政治干擾」,台灣將繼續爭取盧長水的簽證。

盧長水2018年6月獲委任為台灣駐港代表,卻因一直未能獲得簽證,無法赴港上任,故由原副處長高銘村擔任代理處長至今。

台灣駐港機構隨時代變遷曾多次易名。從最早的「中華民國外交部兩廣特派員公署駐香港辦事處」在1950年被撤後,一直以「中華旅行社」為名,採用商業機構方式運作(相對於大陸前駐港簽證機構為「中國旅行社」)。97後,台灣成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將原有政府駐港機構納入。2011年,駐港機構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018年7月台灣陸委會摘去「行政院」前銜,駐港機構改名為「大陸委員會香港辦事處」,對外則續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現今辦事處位於金鐘道89號力寶中心,設「服務組」掌理護照、簽證、台灣入境證等事項,另有「經濟組」「新聞文化組」「聯絡組」以及「綜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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