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山東省东营市中级法院開庭审理原恆豐銀行董事長蔡國華受賄案。檢方控蔡國華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及違法放貸罪,共五項罪名,涉案金額約103億人民幣。

原本此案定於2020年1月7日開庭,但由於疫情等原因改到6月9日。目前尚未有審判結果。

蔡國華前任恆豐董事長姜喜運已被判死緩。2016年5月恆豐銀行曝出「高管私分巨款」事件,蔡國華前任恆豐銀行原董事長姜喜運因涉嫌貪污、受賄、違規出具金融票證、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轉匿恆豐銀行股份等被追究刑事責任一審被判死緩。

消息稱姜喜運利用職務之便,陸續將2.84億股恆豐銀行股份轉至其個人或親友控制的公司名下隱匿。按歷年恆豐銀行年度報告中的每股淨資產計算,共計折合人民幣7.54億餘元。

恆豐銀行現董事長是陳穎,此前曾任曾任中共山東原銀監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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