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恆豐銀行北京分行前行長以及該行總行CIB前副總裁邱野因「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受賄罪」被判刑7年。此前邱野被抄家時,在其家中搜出47箱茅台、逾3000克黃金。
山東諸城市法院2月18日發佈判決書顯示,邱野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被判刑4年半;犯「受賄罪」被判刑4年,兩罪併罰共執行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款30萬元(人民幣,下同)。此外,邱野多次非法收受賄賂180餘萬元,並且為行賄企業貸款謀取利益。
同案的恆豐銀行北京分行營業部客戶經理朱維新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刑8年,沒收受賄贓款30萬元。
時任恆豐銀行北京分行行長邱野在處理3.28億元不良貸款的過程中違規為企業貸款開保函。
財新網報道,為挽救這筆3.28億元的不良貸款,恆豐銀行基於新的經營性項目重構了新的16.8億元的貸款方案。為幫助新方案中的實際接盤方籌措一筆1.8億元的過橋資金,朱維新、邱野違規開具保函。該筆過橋資金無法償還後,恆豐銀行北京分行被資金出借方告上法庭,邱、朱二人也因此案發。
2018年7月,過橋資金出借方持承諾函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恆豐銀行北京分行承擔1.8億元借款本息共計2.34億元的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邱野還被查出在擔任恆豐銀行北京銀行行長期間,為北京沃某經貿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鄭某及其合夥人所屬的多家公司在貸款方面謀取利益。
而作為報答,鄭某多次向邱野贈送財物,其中就包括了一個價值63萬元的玉石手鐲、3萬美元以及100萬人民幣,折合人民幣共計184萬元。相關機構還在邱野的住宅中發現了字畫、工藝品、玉石、黃金首飾、名表若干,黃金3100克,以及47箱53度貴州茅台酒、紅酒若干。
近年來,恆豐銀行多名高管落馬。
2019年12月26日,恆豐銀行前董事長姜喜運以貪污罪被判處死刑。在其死刑緩刑執行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姜被指控貪污價值7.5億的銀行股份並受賄6000餘萬元。
姜喜運的繼任者蔡國華於2017年11月被調查。《中國經營報》去年10月報道,蔡國華被控四項罪名: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其被指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1.87億元。
近年來,恆豐銀行經歷了兩任董事長私分公款被查、40億剛兌風險、踩雷「僑興債」、高管大「換血」和總部遷址引發離職潮等事件後,其不良資產不斷曝光。各項數據顯示,該行情況持續惡化,2017及2018年年報均難產。
2019年8月,當局對恆豐銀行進行重組。據報道,恆豐銀行將增資擴股,山東省將通過旗下平台,承諾注資恆豐銀行300億元,成為恆豐銀行第一大股東;同時,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將成為投資者,但參股比例將少於20%。即從股份到人事,山東省政府全面控盤恆豐銀行。
恆豐銀行前身為煙台住房儲蓄銀行,成立於1987年,2003年正式改制,恆豐銀行成為山東唯一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該行在全國擁有18家分行和306家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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