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聯辦與港澳辦批評香港立法會議員拖延內會主席選舉,引發質疑其違反《基本法》第22條,干預香港事務。隨後中聯辦聲明「中聯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中央政府所屬各部門」,有權對香港行使「監督權」。港府也對此發表新聞稿回應後,兩度修訂,最終與中聯辦口徑保持一致。
對《基本法》深有研究的前香港立法局議員薛浩然接受《珍言真語》專訪時表示,據中共國務院2000年頒佈的文件(文件編號國函2000(5)),載明中聯辦具有的五項職能,「很清楚講明它是代表交辦事務,是聯絡辦公室,是信差,看不到獲得監督權,而你現在怎麼說擁有監督權?」
「兩辦」公開批評公民黨議員郭榮鏗「惡意拖延」內會主席選舉,「蓄意違背誓言、嚴重濫權行為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等指控。對此薛浩然說,「遊戲規則是這樣的:立法機關是沒必要聽從行政機關的指示辦事的。如果這樣,還需要立法機關幹甚麼,行政機關兼立法機關,一體化就可以了。」
子曰:「民無信不立」,意指:如果失去人民的信任,那就沒有立國之本了。薛浩然以此比喻港府為迎合中聯辦,「一夜之間三逆其設」,扭曲了《基本法》;也以此形容中共體制下,中聯辦任意曲解《基本法》。港府、中共雙雙失信於民。
香港大律師公會20日發表聲明,港澳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的行政機構,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的聯絡辦公室,兩辦理應受《基本法》第22(1)條下不應干涉香港特區自行管理的事務的原則約束。
「如果要說中聯辦不是《基本法》22條所講的,是另類組織,完全不受制約的。你要告訴我哪一個決定的?」
「理據何在?請你拿個本子出來,拿個說法。這個說法中聽也好,不中聽也好,你也要給啊!因為你要讓我們生存的嘛!要不然突然間睡一覺起來,換了天,我們怎麼辦?」薛浩然說。
薛浩然十分感慨地說,港人一向自覺有尊嚴,雖說在「中國」屋簷下,怎能不低頭,「但是我們也要挺直腰板,做回人樣。」
飽讀聖賢書的薛浩然說,中國讀書人最寶貴的是「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即當社會開明,政治承明,讀書人便出來貢獻社會。但是當社會政治灰暗,貪官當道,妖魔橫行的社會,「對不住,這些讀書人,他們不想出來同流合污啊!」
香港形勢日漸嚴峻,薛浩然至今已接受《珍言真語》32回專訪,身負壓力也日漸沉重,他直言:「坦白講,有沒有機會講第33集,都是個未知數。」薛浩然向來秉持公義,直言不諱,深受觀眾及讀者愛戴。
「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薛浩然以李白的詩句,形容他完成《珍言真語》32回專訪的心境。他說,這些日子以來,如果大家對他持有讚賞,那是源於他「中國幾千年來讀書人僅有的一點良知。」
以下為訪談整理內容。
立法機關不須聽從行政機關指示辦事
記 者:香港再起風波,港澳辦、中聯發表講話。特首辦公室出了一份聲明之後,六個小時改了三次,將基本法第22條的字眼刪除了。怎麼看兩辦在香港這一連串的風波?
薛浩然:有一句話:「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目前,社會環境都很複雜。這是我在《大紀元》受訪的第32集了。有沒有機會講第33集,都是個未知數。坦白講,承受的壓力都挺大的。不過,在香港社會裏,還有一個好處就是還不至於被拉去槍斃。
記 者:是指不會被消失?
薛浩然:希望不會了。看看為甚麼那麼多人喜歡香港呢?好似像「東江之水越山來」,來到這個地方。香港基本上是個移民城市,移民主要從中國大陸來的。香港之所以可愛,是因為香港是個自由社會。在自由社會裏,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因素就是香港是個言論自由的社會。講甚麼都行,甚至在網上說髒話都行。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
在香港這個自由社會裏,任何人、任何團體,都可以自由發聲。我們從這個尺度看,都不用大驚小怪,這兩辦,中聯辦前後幾次講它對香港立法會內務小組的選舉,諸如此類,講那麼多東西。如果我們能夠以一個平常心去看,大家也不用腎上腺素飆升。它無論如何,作為在香港的一分子,它要講甚麼,你就聽好了。就像《聊齋誌異》,「姑妄言之,姑聽之」。
香港的好處之一,是因為我們有言論自由、有集會結社的自由、表達的自由。亦是《基本法》裏有明文給我們的。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們儘量享受這些,有甚麼不對的呢?所以從這個觀點上看,我們不需要對中聯辦所說的東西大驚小怪。但它接下來所說的東西,我有不同的看法。
它講包括對香港社會、立法會功能、議員的操守,包括誓言,說立法會議員對政府提交的法案審查,拉布等等,都上綱上線,說是不是違反誓言?是不是阻礙香港經濟、民生的發展呢?它到底有甚麼錯呢?
遊戲規則是這樣的,立法機關是沒必要聽從行政機關的指示辦事的。當然,在《基本法》裏說,行政機關有審議和配合施政,配合的意思不等於盲從,如果這樣,還需要立法機關幹甚麼,行政機關兼立法機關,一體化就可以了。
中央領導和負責香港事務的官員應該明白,香港和中國大陸,在一國兩制之下,有兩個不同的制度,有兩種不同的法治體制、法律體制,(香港是)一個奉行普通法的地區,而大陸就是不奉行普通法的地區。而且這你是同意了的,你要按照這個模式,當然你說不是,要推倒從來,當然你中國是主權國家,你明天可以說收回都可以的,只要你說出來。
中聯辦監督權從何而來? 勿亂改規則
記 者:中聯辦是《基本法》22條下屬於管理機構,現在特區政府配合中聯辦聲稱兩辦不受22條規限?
薛浩然:我在香港長大,究竟是與非。一國兩制,我們一定尊重一國。在大陸我們明知道在中國大陸奉行的是甚麼制度,我們也知道國內有「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之後三個小時也行,三天也行,三年都可以,不用上法庭,在香港在西方社會覺得這是極權,但在國內太普遍了。
但香港不一樣,香港的法律是沿用普通法,你當時是說會尊重,現在倒退,中聯辦兩辦說了一些東西,突然說在香港有監督權,這到底對不對?現在大律師公會出來講,有社會知名人士、法律專家等,用藍黃之分,黃的出來發聲,藍的個個說阿爺(中共)說一句頂一萬句,各持己見。像梁美芬諸如此類的人,包括政府都說中聯辦有這個權力,甚至一夜之間三改說法,令人匪夷所思。
記 者:這樣三改好像很少見?
薛浩然:我看是未知有也。究竟中聯辦是否真的有權干涉香港的制度,包括法庭等。正如我們開場白說的,我們是一個言論自由的社會,任何人都可以說任何的話,這個觀點我是尊重的。
記 者:習近平曾說過一國兩制不變形、不走樣,兩辦出來的發言,一國兩制是否會變形會走樣?
薛浩然:是的,究竟是不是呢?萬事離不開道理。中聯辦說自己國務院直屬,不受《基本法》22條影響,特區政府三改旗幟,滿足中聯辦的描述。很簡單的,不從法律角度看,中聯辦在香港到底是甚麼角色?究竟中聯辦的職權範圍是甚麼?很清楚的,就當你不在22條內,可以置身其外,不受制約。
但中聯辦在香港的成立是根據國務院的一個文件,文件編號是國函2000(5),2000年1月15日頒佈,頒佈的文件很清楚界定中聯辦的職能範圍,只是五大項,包括聯繫外交部駐港專員公處等等,聯繫和協助大陸有關部門管理香港澳門的中資機構,促進香港、澳門與大陸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合作,聯繫香港、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增強香港、澳門與大陸的交往,反映香港、澳門居民對大陸的意見,第四,職能是處理有關涉台事務;第五,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這裏很清楚講明它是代表交辦事務,與它現在說的所謂,它回答是用這些問題來回答,中央對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政策,但高度自治並非完全自治,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立法權均來源於中央授權,被授權者需對授權者負責,授權者對所授出的權力擁有監督權。
這個道理不言而明,不過問題的主體我們要清楚,我們看不到你獲得監督權,因為在職權範圍裏,只不過說明你是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你可以在其它事項裏面玩語言偽術,其它事項包括甚麼呢?是不是闊到監督權?是對香港的監督?是不是授了權給你?
當然我們知道中央政府是有權的。監督權是不是已授予兩辦?授予中聯辦我們不知道。字面上中聯辦扮演的角色是甚麼呢?不是欽差大臣,你是辦公室的聯絡,是信差,而你現在這麼說擁有監督權,香港人要知道,是甚麼時候中央政府已經授權監督香港的事?《基本法》有沒有交給你負責?如果它有監督權,監督權是甚麼?從字面上監察、督促。變成特區政府要向你負責。
記 者:所以變成看誰坐大?
薛浩然:這樣變成中聯辦就不是聯絡辦公室,中國的文字是很清晰的,監督權是實權,不是虛權。如果你說中央政府給了你(這個權力),你要告訴大家,中聯辦何年、何月已經獲得這個監督權,可以在香港,不要「說三道四」,可以打誰,又或者誰又違反,你需要讓我們看得到。
而且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授權的內容是說中聯辦或者兩辦,就香港《基本法》的執行情況,或者這些有關的12條也好、22條也罷,是不是有處理得到。
我想問一句,按照中國,按照《基本法》,按照《憲法》,中央政府國務院是不是授權解釋了22條是甚麼,包括不包括?我的理解是,我希望我是錯誤的,就是說所講的是不是屬於中央所講的非其它部門,你這個部門免死,獨特出來,這樣你要對香港人說清楚。怎麼樣解釋清楚呢?因為對《基本法》條文的解釋,究竟是不是?
如果我們按程序法律、《基本法》來說,最終解釋權,不應該是在國務院,不應該在中央人民政府,《基本法》已經說明條文的解釋權,《基本法》的執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的權力架構。
還有一樣重要的事情是,國務院、中央人民政府亦都是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你現在怎麼去解釋的?應該是由包括總理的委任,主要的檢察總長等等是由人民大會決定的,你不是一個解釋《基本法》《憲法》那個機關,那麼如果涉及《基本法》22條、12條,如果大家不清楚,你說你不在裏頭不受22條所管制,是另類的,沒有關係,你應該要有人大解釋清楚,由那個權力機關《基本法》最終解釋權。
如果你不解釋,那麼香港就可以由法庭解釋,因為《基本法》裏有講香港的法庭可以獲到授權,但是你如果最終有異議,由全國人大代表,所以在這個問題上究竟有權或者沒有權,我們可以看到這個監察權,是一種實權。所以這個從基本上只會構成影響《基本法》,影響一國兩制進一步的發展。
特區政府一日三變 沒有信用
記 者:現在兩辦再走出來將權力坐大,對香港社會會造成甚麼樣的影響?中共是不是需要負責的呢?
薛浩然:第一,正如我之前所講一國兩制,國家當然是權力最大,一國兩制都是它所給予的,我們香港人可以享受50年不變,如果你要變,那麼麻煩你按程序,否則這樣下去,特區政府一夜之間三逆其設,竟然間推倒自己原本的看法,那麼真的是非常恐怖的。
我們知道政客話的說是信不過的,這都不緊要,問題是,你要給一個遊戲規則,很清楚,不要玩玩下你就變一變,玩玩下之後你又變一變。
我們再說回頭,在中國人幾千年以來有一樣東西,「民無信不立」,當然是有幾樣東西的,民食民信民生哪一個最重要呢?孔子就說,食飯都不是最重要的,最緊要是民無信不立。
民無信不立是甚麼呢?你說得出就要做得到,你信守,如果不是的話,坦白的說就算我想當一個奴才、當一個順民都來不及改變。今天這個做奴才要跪低,但是原來我跪低之後是跪錯的,你又要說改變了。
不緊要的,我們都是愛國的,但是愛國你也要給我知道先後才可以,如果不是就變成了盲從,最緊是要清楚,如果要說中聯辦不是《基本法》22條所講的問題,是另類組織,完全不受制約的。你要告訴我哪一個決定的?有還是無。
中國屋簷下 也要挺直腰板做回人樣
薛浩然:現在跟它爭都沒用,誰跟它爭都沒用的。應該是全國人大或者香港人大代表出來,要不然我們要你(們)幹甚麼?反映究竟是不是中聯辦所說的?理據何在?請你拿個本子出來,拿個說法。
求甚麼啊?求個說法。這個說法中聽也好不中聽也好,你也要給啊!因為你要讓我們生息的嘛!要不然突然間睡一覺起來,換了天,你讓我們怎麼辦?
我們香港人有時也是非常自大的,對某些人來說好像高人一等。現在回看兩辦這麼說,其實我們在中國屋簷下,人家屋簷下怎能不低頭。話雖這麼說,但是我們也要挺直腰板。做回人樣。
笑罵由人 講真話比講大話更困難
薛浩然:有時講真話比講大話更困難。你同意嗎?
記 者:你的壓力可不可不以講給我們的觀眾聽,大家分擔一下,好不好?
薛浩然:遲點啦。不管怎樣,就是說,中國讀書人最寶貴的是甚麼呢?以前有句話講,「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所謂「達則兼濟天下」,就是說當一個社會開明,政治承明,那麼讀書人就出來貢獻社會,不管做官也好,做甚麼也好,為社會盡力。
但是當社會政治灰暗,風雨如磐,貪官當道,妖魔橫行的社會,你請他出來,對不住,在這種窮途世代,就是我今天講了很多次,香港現在是一個衰世的社會,各個都躲起來,不出來做,就說他們不想同流合污啊!他不說,他自我清高,就是這些讀書人。中國(有史以來)讀書人都是這樣的。
記 者:你為甚麼都做到30集這麼多?
薛浩然:李白有句詩,「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在這個過程中,很簡單,笑罵由人,不能令到每個人開心,關鍵是你是不是在講真話。所謂真的,不是說我說的絕對對,但起碼,我不會騙自己,我認為對的東西我與你分享,可能錯了,是不是?也就解釋了為甚麼,我那時想拿居英權,給幾本我啊!只要我聽話。
拿到又如何呢?一世抬不起頭。在人家心目中,當你拿了別人的好處,你要替人消災。你就一世抬不起頭。我沒錢,我不是很有錢,我有兩頓飯吃,未至於墮落到為五斗米而折腰。是不是?如果大家對我有所批評,或者讚賞的,這可能就是中國幾千年來讀書人僅有的一點良知。就是這樣啦,多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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