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南宋名僧濟公,在江南一帶可謂是家喻戶曉。相傳,聞名海內外的「無錫肉骨頭」,與濟公有著一段不解之緣。

南宋時,無錫城裏來了一位身穿袈裟,手持破蒲扇的遊方和尚。他走到一家熟肉莊門口,向老闆討錢。老闆說:「剛開店門沒有錢,給你一塊肉吧!」於是,便拿了一塊熟肉遞給這個和尚。原來,這和尚就是濟公。吃完手中的肉後,濟公又向老闆要,老闆又給了一塊,濟公吃了後又要,老闆不高興了,說:「肉都給你吃完了我明天賣甚麼呀!」濟公接過話題答道:「賣肉骨頭嘛!」說著,就從破蒲扇上拉下幾根蒲莖,交給老闆:「把這幾根蒲莖放在肉骨頭鍋裏一起燉,我吃的肉,日後會加倍還給你的。」老闆聞言,半信半疑。翌日,老闆如法炮製,鍋中肉骨頭竟然異香撲鼻,整個無錫古城都能聞到香氣。

因此,這家肉莊便開始經營起肉骨頭生意來。後來,此法傳至民間,便成了無錫著名特產。

清代李漁所著的《閑情偶記》「飲饌部」裏,談到有關「肉食」的種種,他說:

「肉食者鄙」,《左傳•莊公十年》:「肉食者鄙,未能遠謀。」肉食者:吃肉的人,引伸為有權位的人;鄙:鄙陋。舊時指身居高位、俸祿豐厚的人眼光短淺。其實並非鄙視其食肉,而是鄙視其人不善於為自身的健康謀劃罷了。食肉之人之所以不善於規劃,是以肉中肥膩之精液,日積月累結合而成為脂肪,遮蔽障礙了胸臆之間,猶如以茅草填塞其心,使之不再有孔竅通氣之故。這並非我個人的揣測臆說,早已有所驗證了。

眾多獸類都吃草木、雜物,都性情狡詐而有智慧。而老虎卻獨獨吃人,不得人體就吃其它走獸之肉,所以非肉不吃的,虎也;而虎者,則是萬獸中最愚蠢的了。從何得知呢?考證群書的記載你就相信啦。「虎不食小兒」,並非牠不吃,而是小子痴愚,不知畏懼虎性之兇殘,因而一般人大發謬論,認為老虎遇到所謂的勇士而避開了。「虎不食醉人」,並非牠不食也,因其醉態可掬、行止猖獗,所以老虎目為生平勁敵而防範之也。「虎不行曲路,人遇之者,引至曲路即得脫。」牠所以不行彎路者,並非如澹台滅明(孔門七十二賢之一,姓澹台)一樣的,行事從不走捷徑,而是老虎的頸子僵直不能回顧後方的原因。因此憑經驗知道走曲路必能脫險,如果事先在牠周圍繞行,必遭吞食的。《虎苑》云:「老虎之能搏殺狗,是牙爪之利也。倘若使牠失其牙爪,則反而臣伏於狗哪。」

由此觀之,老虎之所以能降人降物而以此為口糧者,就是專門依恃牠的威猛,威猛之外,再無其它本領,世上所謂「有勇無謀」者,虎是也。我深究其所以如此之故,是除了吃肉以外,不食它物,脂肪油膩填塞胸臆,不能生智生慧之故。因此「肉食者鄙,未能遠謀。」這種說法不就有了見證了嗎?我今日雖為肉食寫作介紹,但仍盼望天下之人,多食肉不如少吃肉。雖無虎之威猛而卻增加其愚鈍,和有虎之威猛而自昏亂其神智,均非為人養生與善後之道,都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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