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周庭和劉頴匡在2018年 3 月 11 日立法會補選中,分別在港島和新界東選區被選舉主任撤銷參選資格,兩人其後提出選舉呈請並於今年9月獲判勝訴,不過同時裁定從補選中勝出的區諾軒及范國威則被裁定位「非妥為當選」(也即「選舉無效」),其後區諾軒、范國威針對「非妥為當選」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今日(12月17日)終審法院開庭審理,最後決定拒絕批准上訴許可,兩人隨即失去立法會兩個議席。

政府或選舉主任敗訴而承擔後果的卻是議員、候選人與選民

「我們對於終審法院的裁定結果無奈接受,但同時也感到失望。」范國威在接受採訪時承認從今日起「行人止步」,立法會議員的議席從法律上來講已經失效,「因為我們認為現有的選舉呈請制度是有漏洞的。當周庭和劉頴匡參與選舉希望進入議會服務香港人,但是選舉主任因為政治篩選褫奪了他們作為政治候選人的資格,也即DQ(Disqualified『撤銷參選資格』)他們了,這個是不符合公義的,因此我不認為任何人因為他的政見而被剝奪參選權利。」

范國威表示,根據1995年的劉山青案,候選人如果要尋求公義的話,那法律手段就不是司法覆核,而只剩下選舉呈請。范國威說,「而選舉呈請如果當原訟人提出選舉呈請獲得勝訴的話,唯一一個補償方法(remedy)就是由法庭宣布當次選舉呈請的選舉是『非妥善』的,而勝出的選舉人也是『非妥善」』選出的。」

范國威表示,這種方式會造成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議員和被DQ的候選人,甚至選民都會承擔惡果,而非被法庭判定敗訴的選舉主任或是政府。「就是今天當我們認為特區政府的選舉主任肆意去DQ候選人,選舉呈請過程中他(選舉主任)敗訴,法庭也說政府做錯了,但是承擔的惡果就是反而被DQ的候選人(例如范國威和歐諾軒的例子)在那次的選舉中勝選的議員同一時間要接受一個(失去議席的)惡果,而且選民也遭到懲罰。」范國威說。

在2018年3月11日補選,歐諾軒在港島區獲得13萬張選票勝出,而范國威則在新界東區獲得18萬張選票勝出。

1995年,劉山青因「反革命顛覆罪」而在參選1994年區議會選舉前在內地長期服刑,選舉事務處便因此理由褫奪了他的參選權。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在該案中,不採用人權法角度,而是以「何為通常居港」來打,由於劉山青的個案是非自願離港,因而打贏了官司,並改寫了「通常居港」的定義,擴濶了人權標準,此案例對隨後的法律爭辯造成深遠影響。

用政見剝奪候選人資格會造成更加惡劣的政治形勢

范國威還表示,今天這一結果是「不符合公義」的,「所以我們非常擔心在未來的日子裡面,特區政府的選舉主任會繼續、肆意地去行使政治輪選,用政見、用立場去剝奪候選人的資格或者是DQ候選人的,這會持續使得香港的政治形勢變壞,選民也不能夠選出適當的代議士在議會中為他們發聲的。」他說。

范國威表示,對於即將來臨的2020年9月立法會換屆選舉,如果發生選舉主任DQ候選人的事件,造成的實際影響會較今次的更大。他說,「包括社會代價,選民會發現沒有代議士在議會中代他們發聲,立法會也會出現「空轉」的情況,而且還會有大量的公帑又要花費在補選上,因此我們現在所面對的政治困局就是在候選人被DQ的情況下如何處理?又不能夠透過司法覆核,而只能夠透過選舉呈請,而透過選舉呈請勝訴的話也不一定能夠妥善處理這種有DQ主任帶出來的問題,這就是我們現在所面對的困局。」

民主派要打醒精神面對未來挑戰

范國威和歐諾軒兩位議員今次失去議席,對於民主派來說,立法會的佈局是民主派剛剛超過三分之一的議席,因此,對於建制派提出的一些不合理的議案,在票數上民主派剛剛能夠抵擋,范國威表示,今後民主派議員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去應對未來的挑戰。

按照法例,對於被DQ的兩個席位,立法會秘書處刊憲會在21日之內正式公布宣佈「議席懸空」,而特區政府也都會根據法例宣布應該由現在到2020年的5月將會有一個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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