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周庭和劉頴匡在去年3月立法會補選中,被選舉主任撤銷參選資格(DQ),高等法院9月裁定兩人的選舉呈請得直,同時補選中勝出的區諾軒及范國威因「非妥為當選」失去議席,區、范兩人針對「非妥為當選」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昨日開庭審理,拒絕批准上訴許可,兩人隨即失去議席。
周庭和劉頴匡在去年3月11日立法會補選中,分別在港島和新界東選區被選舉主任DQ。補選中,區諾軒在港島區獲得13.7萬張選票勝出,范國威則在新界東區獲得18.3萬張選票勝出。周庭和劉頴匡其後提出選舉呈請,於9月得直,區諾軒、范國威兩人針對「非妥為當選」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范國威:政府敗訴 議員候選人選民承擔惡果
「我們對於終審法院的裁定結果無奈接受,但同時也感到失望。」范國威在接受採訪時承認終審法院拒絕批出上訴許可,兩人的議席從即日起「行人止步」。他又說:「我們認為現有的選舉呈請制度是有漏洞的。當周庭和劉頴匡參與選舉希望進入議會服務香港人,但是選舉主任因為政治篩選褫奪了他們作為政治候選人的資格,也即DQ他們了,這個是不符合公義的,因此我不認為任何人因為他的政見而被剝奪參選權利。」
范國威表示,根據1995年的劉山青案,候選人如果要尋求公義的話,那法律手段就不是司法覆核,而只剩下選舉呈請。當原訟人提出選舉呈請獲得勝訴的話,唯一一個補償方法(remedy)就是由法庭宣佈選舉中的當選人是「非妥為當選」(not duly elected)。
范國威表示,這種方式會造成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議員和被DQ的候選人,甚至選民都會承擔惡果,非被法庭判定敗訴的選舉主任或是政府。「就是今天當我們認為特區政府的選舉主任肆意去DQ候選人,選舉呈請過程中他(選舉主任)敗訴,法庭也說政府做錯了。但是承擔的惡果就是反而被DQ的候選人,在那次的選舉中勝選的議員同一時間要接受一個(失去議席的)惡果,而且選民也遭到懲罰。」
憂造成更加惡劣政治形勢
范國威形容這一結果是「不符合公義」的,「所以我們非常擔心在未來的日子裏面,特區政府的選舉主任會繼續、肆意地去行使政治輪選,用政見、用立場去剝奪候選人的資格或者是DQ候選人的,這會持續使得香港的政治形勢變壞,選民也不能夠選出適當的代議士在議會中為他們發聲的。」
區諾軒同樣擔心選舉主任會更有恃無恐地DQ參選人,和利用選舉呈請DQ作為「Plan B」的當選人。
范國威又表示,立法會換屆選舉將於2020年9月舉行,如果再發生選舉主任DQ候選人的事件,造成的實際影響會較今次的更大。「包括社會代價,選民會發現沒有代議士在議會中代他們發聲,立法會也會出現『空轉』的情況,而且還會有大量的公帑要花費在補選上。因此我們現在所面對的政治困局就是在候選人被DQ的情況下如何處理?又不能夠透過司法覆核,只能夠透過選舉呈請,而透過選舉呈請勝訴的話,也不一定能夠妥善處理這種有『DQ主任』帶出來的問題,這就是我們現在所面對的困局。」
冀民主派打醒精神面對未來挑戰
民主派現時在立法會中,失去了分組點票否決權,但是對於一些需在席三分之二議員通過的重要議案,民主派剛好保住否決權。兩人今次失去議席,民主派同時失去了否決權。范國威指,今後民主派議員需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應對未來的挑戰。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形容,情況嚴峻,但強調民主派議員不會放棄。
按照《立法會條例》,立法會秘書處會在21日之內刊憲,正式公佈「議席懸空」,選舉主任一般在議席出缺後半年內舉行補選。《立法會條例》同時規定,任期結束前4個月不得舉行補選,今屆立法會議員任期尚有9個多月。區諾軒認為,即使任期短,政府仍應舉行補選。
范國威強調,雖然他們失去議席,但他們參與民主運動的決心不會因而改變,會在其它平台,以另一個身份,繼續服務市民。區諾軒亦說,無論自己在甚麼地方、甚麼崗位,都會一直心繫香港,以推動香港民主改革為己任。
周庭對裁決感十分遺憾
周庭在Facebook表示,指對終審法院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感到十分遺憾。指政府作為整場政治篩選的始作俑者,在現行司法程序下卻毋須負上責任,而要民選議員和10多萬選民負責。法庭並不信納區諾軒為她的Plan B,認為是現時法律制度的限制,無法處理政治荒謬的現況。
她又說,去年提出選舉呈請,希望法庭釐清DQ、政治篩選的不合理,避免選舉主任在日後的選舉再執行政治任務。雖然原訟庭指出選舉主任在程序上有做錯,卻確立選舉主任政治篩選的權力。她當時形容為「慘勝」,因為公義並沒有透過選舉呈請得到彰顯。日後政府只要合乎程序,仍可以同一方式DQ。她又感謝區諾軒為民主運動的付出,當日臨危受命扛起補選的重任。
劉頴匡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裁決確立了選舉主任不合理DQ會令選舉結果失效的先例,望日後可停止政治篩選。他又對區、范兩人失去議席感到可惜,指兩人在抗爭運動期間付出甚多,期望兩人能在沒有DQ的合法選舉中,重返議會。
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應政府會否舉行補選時,表示:「法例上規定,如果有一個議席的出缺的話,當然需要考慮進行補選。但也規定關於在立法會會期結束,完結之前4個月內,不會進行補選。所以選管會考慮是否補選時,也會考慮實際的情況,以及可行性,根據事實及相關的人力資源、地方等方面去考慮,所以這是按可行性去考慮的問題。」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區、范兩人在上訴程序終止當日已不再是議員,因應他們的要求,和考慮到節日假期等因素,要求他們於下月6日或之前收拾個人物品,以及交還秘書處提供的物品。至於兩人的議員酬金及營運開支,秘書處會按指引處理。
去年11月九龍西補選,工黨劉小麗同樣是在選舉主任沒查詢下被DQ。她之後提出選舉呈請,案件仍未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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