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雲南昆明惡霸孫小果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二審維持原判。而孫小果20多年前所犯案,將近期宣判。

12月17日,中共喉舌《人民日報》稱,雲南高級法院對孫小果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二審公開宣判,孫小果等4位上訴人的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

11月8日,雲南省玉溪市中級法院開庭,宣判孫小果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5年,沒收全部財產。

其他案犯顧宏斌、曹靖、欒皓程、楊朝光為積極參加者,馮俊逸、趙捷、王子謙等人為其他參加者,他們先後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妨害作證、行賄等,被判處15年到2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款。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孫小果等8人提出上訴。其中上訴人楊朝光等4人,在二審期間自願認罪,被改判。但官方未披露改判後的具體情況。

至於2019年10月14日,孫小果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再審開庭案,陸媒稱,法院將於近期宣判。

而12月15日,孫小果案的19名相關人員獲刑。其中孫小果繼父李橋忠、母親孫鶴予分別獲刑19年、20年。官方指時任雲南省最高法院院長的孫小虹參與孫小果案,而孫小虹此前被網民指認為孫小果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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