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發言人11月20日表示,在加拿大被扣押的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代表律師,已經向加拿大法院提交申請,要求立即終止引渡孟晚舟到美國的程序。

這份申請是在11月13日提交的。華為發言人豪斯(Benjamin Howes)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該公司認為,引渡不符合加拿大的雙重犯罪標準。華為會針對這個事實抗辯。

雙重犯罪的定義是指,要將疑犯送往國外受審,必須證實他們被指控的罪行,在兩國都屬於犯罪行為。

孟晚舟被指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涉嫌欺詐,於去年12月在溫哥華機場被捕。孟晚舟的律師辯稱,加拿大的制裁與美國不同,因此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禁令,並不代表違反了加拿大的法律。

不過,美方已將孟晚舟試圖規避對伊朗制裁禁令之舉,定義為銀行欺詐,指控其在伊朗的業務中誤導了滙豐銀行。根據加拿大法律,金融欺詐是違法行為。

孟晚舟的引渡庭將在2020年1月20日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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