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26日發表有關 8.31 太子站事件的調查簡報,指有證據顯示,當晚有多名警員違反使用最低武力原則,「非法、不當地」使用致命武力,他們呼籲警方主動對使用非法武力的警員作刑事調查及檢控,檢討防暴警察、「速龍小隊」的行動及訓練,並向受傷的市民賠償。

報告又指,有被拘捕的傷者遭警方延誤提供治療,有當時在場人士的證詞指,有被警棍襲擊頭部受傷的市民,未獲警察安排醫護人員治療,要在場其他乘客嘗試幫他們止血但未成功,當中至少有兩名傷者不清醒,不能以說話回應其他乘客的問題。

「民權觀察」在 9 月 6 日至 24 日期間,向 8 名曾於 8 月 31 日於太子站內目擊警方行動的乘客、記者及被捕人士錄取證詞。民權監察之後根據證詞、片段,認為有可信的證據顯示,警方當晚在太子站月台上未有採取措施區別普通市民、和平示威者,以及警方針對驅散或逮捕的目標人物。

報告指,警方到達太子站後隨即以強硬武力,在站內的一層月台掃蕩及拘捕,無按避免事件升級及最低武力原則,在行動中作出合適部署和安排。

而當速龍小隊進入停泊在月台的地鐵車廂,更無差別攻擊車廂內的乘客,當中包括一般市民。「民權觀察」指,根據取得的證詞、受傷記錄及錄影片段,相信警方曾使用致命武力,以警棍攻擊車廂內人士的頭部,當時被打的人無攻擊警方。

有被訪者在月台看到,數名速龍小隊成員從車廂內帶走一名乘客,之後在月台制服他,該名市民當時面向地、俯伏地上,並未有作反抗。其中一名「速龍」以手肘撞擊他背部及頸椎位置,另有警員以警棍多次擊打他的背部及頸椎。

警衝入車廂打頭   嚴重受傷大量出血

亦有受訪者表示,曾有 5 名以上的「速龍」及防暴警察進入車廂,以警棍指嚇乘客,並把他們推至兩卡列車中間位置後,持續數分鐘以警棍攻擊他們,之後警員便離開車廂,過程中並沒有搜查或拘捕,受訪市民形容警員「打完就走」。

此外,有受訪者表示目擊警察進入車廂攻擊市民時,是以「高舉警棍」並以「由上而下」的方式攻擊。有傷者表示,「速龍小隊」成員突然衝入車廂,從後以警棍打他的頭部,造成嚴重受傷,他需要接受手術縫合及留院多天治療。他表示並沒有衝擊警方,他是在受襲倒地後,才知道自己是遭「速龍小隊」成員襲擊;亦有受訪者表示在月台上,看到一位市民遭防暴警察追打,逃跑時被警察在前後以警棍打頭,受訪者稱該名市民頭部受傷,大量出血。

防暴警察曾於太子站月台,包圍電梯上下方的出入口,將 20 多名市民圍困在電梯位置,當時一名警員曾舉起警棍「由上至下」攻擊市民頭部,被困的市民只能以手保護頭部。另一名警員在毫無警告下,在約半米距離近距離,以胡椒噴霧直接射向電梯口的市民。

其後,所有被圍困的市民被捕,被警方要求跪下,並把雙手擺在頭上,更有警員以警棍指嚇被捕者不得移動及四處張望,有人輕微抬頭,就立即被防暴警察以警棍指嚇。其間一名男士以身體阻擋,保護一位女士免被警員毆打,即遭防暴警察大力拉頭髮扯頭向後。

警延誤向傷者提供治療   阻被捕者見律師

報告又指, 有被拘捕的傷者遭警方延誤提供治療,亦有被捕者被警方以不同的藉口,阻礙他尋求律師協助。亦有證詞指,有因被警棍襲擊而頭部受傷的市民,未獲警察安排醫護人員治療,只由現場其他乘客嘗試替他們止血但未成功,當中至少有兩名傷者不清醒,不能以說話回應其他乘客的問題。

在葵涌警署,有受訪者表示看到一名被捕者一直面無血色及全身震抖,但未獲安排治療,直至另一名被捕者代他再次提出要求,警員才在半小時後安排送院。而該名協助傷者提出醫療要求的被捕者,及後懷疑遭警員報復,他每次要求飲水時,警員提供的均是燙口熱開水。

在拘留期間,有受訪者稱警方一直阻撓他取得法律協助,包括他要求致電找律師協助時,警員以「精神狀態不合適」為由拒絕; 在醫院內,當有律師行經被捕者時,警員會刻意以被遮蓋他的手扣,以及稱「請律師的錢很貴」; 當要錄取警誡供詞時,他再次被警員以「請律師的錢很貴」為由游說不要聘請律師。該受訪者在被捕後約 15 小時及在錄取警誡供詞後,才成功獲律師協助。

致命地使用警棍成常態   籲獨立調查 831

「民權觀察」認為,已有證據顯示多名警員違反使用最低武力的原則,非法地及不當地使用致命武力,並中警察以致命武力方式使用警棍,已成重覆發生的濫權常態,更有惡化及擴大趨勢,政府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及檢討 831 事件。組織亦指,警方應主動調查使用非法武力的警員,作出刑事調查及檢控,警方必須對使用過量武力負上責任,檢討防暴警察、「速龍小隊」的行動及訓練,並向受傷的市民賠償。@

(轉自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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