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引發持續3個多月的抗議活動,上月在深水埗警署對面抗議中有5人涉嫌擲石頭入警署被捕,其中被控暴動罪的20歲女生李倩瑩,九龍城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早前批准她保釋外出,但拒絕離港交流的申請。高等法院法官邱智立今日考慮現有證據後,批准被告於今年9月至明年2月到波蘭留學進修。
法官觀看律政司提供的有關片段後,認為現時證據並非律政司所指的「強而有力」,又表示進修是鼓勵青年人所做的行為,因此批准被告更改保釋條件申請,但保釋金由5,000港元改為20萬港元。
不過其在港期間仍需於晚上10時至早上6時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另外,被告原本需於11月11日出席本案提訊,由於她那時已在波蘭,法官亦批准其豁免出席提訊,代表律師須於被告返港後通知被告下一次聆訊日期,缺席或遲到屬違反保釋條件。@
責任編輯: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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