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觸《逃犯條例》是在學校的通識課,老師略為提到過這個條例對香港的好處和壞處。之後,我和其他同學上網做了一些資料搜集,看看這個條例對於香港的影響究竟如何。看完之後,我發現條例當中有很多漏洞,很多弊病將嚴重地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到了6月9日,我們一起上街,參與了我人生當中的第一次示威行動。」

——18歲阿賢

真的愛香港 就知道怎樣去做 

阿賢是一名中學生,開學即將升讀中六。可愛的樣子像是鄰家男孩,18歲仍充滿童真和稚氣。然而,從6月9日他為「反送中」第一次走上街頭開始,就踏上了一條佈滿荊棘的抗爭路。接著是6月12日、6月16日的200萬人遊行。現在,他已經成為一名前線的「勇武派」。

五年前雨傘運動爆發時,阿賢只有13歲,由於父母擔心,那時他沒有走出來。到了今日的「反送中」運動,阿賢已經18歲。「當我自己也開始認識到這個社會的時候,我覺得有些事情不再去抗爭和爭取,就永遠地失去了。所以我今次甘願走出來」。

一個18歲男孩,只在一個暑假,就經歷了一場如此複雜嚴峻的社會運動,對他來講,真的是一件應接不暇的事情,但阿賢的反應卻正面得多。

「這個暑假有很多得著,從第一次參與示威,第一次看到這麼多人上街;再感受過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彈、胡椒彈;我們甚至感受到警察的白色恐怖,他們手持雷鳴燈霰彈槍威嚇一些普通市民;再到元朗的黑幫、北角福建幫如何去恐嚇我們這群示威者…… 這個暑假讓我體驗到,香港其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安定繁榮,這個暑假令我明白了作為一個真心愛香港的市民,愛香港的年輕人,應該如何去做。」

從「和理非」到「勇武」全因政府漠視民意

「我們應該要去抗爭,從一開始『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遊行,到為何我會走出來『勇武』?是因為我覺得警察、甚至政府繼續漠視民意,一次又一次的記者會,一次又一次的濫暴行動令到我們這群年輕人,或者我們這群戰友也都覺得政府不理會我們的民意,所以我們才會將行動升級。」

阿賢說,相信一個政府的作用是吸納民意從而使社會變得更加好,市民安居樂業。但可悲的是,這個政府就是想用一些強硬的方法去逼迫民眾順從,不讓民眾去選擇民主自由的道路。

當100萬人,200萬人出來抗議,政府坐視不理,到很多團體都出來反對《逃犯條例》,包括銀髮族、律師界、醫護界,甚至是公務員都出來反對時,政府仍漠視民意,「所以我們認為我們需要『勇武』,但是我想重申,我們沒有挑起過任何衝突,很多的衝突都是因為警察的推進,甚至是警察的暴力行為、暴力鎮壓才導致我們演變成衝突。」

阿賢說,事實上,在沒有警察的情況下,很多表達訴求的遊行靜坐都在「和理非」方式中順利進行,而無任何衝突。如「銀髮族」遊行,無警察武裝戒備下,他們都在和平、理性、沒有任何衝突的情況下進行;在8月13日以前的機場靜坐,亦都在沒有任何警察的情況之下,順利完成。

「我們真的可以和平、理性地表達我們的訴求,可惜每一次的遊行,結束時都有一些警察出來設置他的防線,派出他們的防暴警察,甚至是速龍小隊,到最後演變的就是一幕又一幕怵目驚心的血腥場面。」

阿賢展示身上被警察棍打後的傷痕。(陳仲明/大紀元)
阿賢展示身上被警察棍打後的傷痕。(陳仲明/大紀元)

香港已病入膏肓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我們的武力升級,我們的訴求永遠都是在乎政府現在如何做。」阿賢說,「為何我們的訴求越來越多?是因為我們發覺,一開始沒有這件事(反送中)之前,我們仍然認為香港是一個沒生病的香港,但到了現在,香港已經病入膏肓,黑幫出來毆打示威者,警察用一些過份的武力對付民眾,政府還要一次又一次偏幫警察而不去追究黑警濫權……我們的訴求從一開始的撤回《逃犯條例》變成五大訴求,再到現在需要『雙普選』。」

他說,林鄭是否下台對他而言,已毫不重要,「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由市民選出,願意了解民意、接納民意,從而使這個社會變得更加好的特首,而不是一意孤行、只是聽中央的特首。」

阿賢堅定地表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那就是:撤回逃犯條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察有無濫用暴力;林鄭下台;雙普選;取消定性暴動,釋放所有的被捕人士。這就是這場「反送中」運動演變到今日,民眾所堅持抗爭和爭取的東西。

而這場運動到今日為止,是否真的如林鄭月娥政府所定性的「暴動」?警方亦承認從七月一日開始,他們派出了很多臥底混進示威者當中,「會不會所有的衝擊,所有的暴力行為都是由警方派出的示威者所造成,而非我們所為呢?為何我們的訴求一直在增加?就是因為我們發現,這個政府有多麼地不負責任。而我們亦清楚明白,香港到底需要甚麼,所以我們的訴求才會越來越多。」

阿賢致香港人

最後,阿賢想和港人說出心底的話:

我不會批評別人的想法,我不可以去改變別人的想法、別人的價值觀。我所希望的是:你可以反對我,去接納不同的意見,但是我希望你,不要詆毀我們這群年輕人。

我想說我們這群中學生,在這個暑假,我不想去旅行,不想和女朋友拍拖,甚至我不想逛街、看電影、吃飯,不想去玩?為何我們要冒著被橡膠子彈射盲眼睛,甚至被射死,承受布袋彈的危險走出來?

其實我希望香港人明白的是,我們能走出來的每一位手足,甚至不是「勇武」,而只是「和理非」的每一位年輕人,他們是背負著十年的「暴動」罪名,甚至更高的刑罰。為甚麼?因為我們愛香港,我們希望香港的明天會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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