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對市民的施暴濫捕越演越烈,白色恐怖氣氛日益濃厚。與此同時,8月11日被抓市民中,一大批被移送到香港和深圳交界處的偏遠拘留所,律師會見遭百般阻撓,顯示被捕市民的人身安全也難以再得到保障。
8月11日的暴力清場中,警方暴行再度升級,有示威少女被布袋彈打爆右眼,有男子被打掉門牙血流滿地,同時有大量過路的無辜市民被抓。港媒估計當日被抓人士有百人左右。
當晚午夜剛過,香港電台網站連夜發文指,大批被抓人士從市內被移送到文錦渡的新屋嶺拘留中心。有律師團隊凌晨零時已到達拘留中心外,但直至1時仍未能見到被捕人士。律師多次致電拘留中心值班警察,均被拒絕接見並掛斷電話。律師隨即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發表公開信,要求警方交代。
新屋嶺緊臨深圳羅湖區,離文錦渡口岸僅數百米之遙,有公路直通口岸。被抓市民在此地「失蹤」,引起外界緊張。消息曝光後,一些網友甚至擔心這些人會被「無條例送中」,進而在大陸「人間蒸發」。亦有網友評論,不准見律師是「赤裸裸的搬照大陸手法」。
據港媒後續報道,義務律師團隊後來被拘留中心警察要求自行聯絡警署值日官,但拒絕提供聯絡方法。律師團隊致電打鼓嶺分區、邊界區等警區查詢,至凌晨2時多才得到聯絡方法。
律師團隊中的大律師羅紹軒透露,值日警察起初說可以安排4名律師與被捕者見面,但只有兩名律師於凌晨3時多被安排見面,隨後警方即以「沒有多餘會面室」為由,拒絕安排其餘律師見面。
至凌晨4時,律師團警告警方,如果他們不能與被捕者會面,將提出申請人身保護令,或要求將被捕者送院。隨後,約15名被捕者被送往北區醫院,律師團隊才得以在醫院會見,但是其中部份被捕者此前已經遭警方錄取口供。
羅紹軒律師表示,律師或大律師到拘留中心要求會見被捕者,一般只需等15至30分鐘,被拒絕接見的情況「從來沒有發生過」。被捕者依法享有與律師或大律師溝通的基本人權,並有權在見到律師前對警方保持沉默,而警方當日做法都不符合程序。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凌晨時在網上發文,更直斥警方用「無恥手段剝奪被捕人士權利」。
羅紹軒律師並指出,新屋嶺拘留中心根本無法容納如此多的被捕者,警方將被捕者由尖沙咀等涉案地點移送至新屋嶺的決定實屬「離譜」。
據港媒報道,當晚被移送新屋嶺的被捕者至少30人,律師團在醫院只接見了其中一部份。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凌晨亦發文指,在近凌晨4時,當日被捕人士中仍有40多位未能見到律師。
此前《蘋果日報》一篇署名文章引述大陸消息說,北京已下令對香港暫不動兵,而是要用「嚴刑峻法」,亦即「多抓重判」。#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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