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由於警方拒絕向中上環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只准在遮打花園集會,結果由集會演變成遊行,警民衝突再成焦點。上环香港人權監察幹事在上环突发现场了解到,警方採取高位向下開槍發射催淚彈的做法有違國際做法,如同暗殺手法,很危險。

昨日警方入夜後兵分三路,分別由干諾道中的西港城對開、林士街停車場,以及干諾道中林士街交界的行人天橋,驅散示威者,多次施放催淚彈。

當日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在衝突現場,他了解到警方施放催淚彈次數較密,他批評警方於高位、例如在多層停車場向下開槍發射催淚彈的做法危險,他認為,這牴觸國際做法,亦未能起到驅趕作用。

羅沃啟形容有關做法有如狙擊手的暗殺手法,又或者是打巷戰時以殺傷為目標的做法,非常不可取。

另悉,雙方於西環及上環一帶對峙時,晚上警方使用催淚彈驅散示威者,並派出速龍小隊進行拘捕行動。警方凌晨2時舉行記者會,指全日共拘捕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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