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貴州茅台酒集團前黨委副書記、前董事長袁仁國因涉嫌受賄罪被起訴,他被指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袁仁國被指控,利用擔任茅台酒廠副廠長、茅台酒集團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月22日,袁仁國被雙開。他被指搞政治攀附,大搞權權、權錢、權色、錢色交易等。
袁仁國出生於1956年,1975年在貴州茅台酒廠參加工作,此後歷任辦公室秘書、辦公室副主任、車間主任、支部書記、廠長助理等職務;1998年起擔任貴州茅台集團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2000年起擔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8年5月初,袁仁國不再擔任茅台集團「一把手」。一年後的2019年5月初,袁仁國被免去第十二屆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省政協委員等職務。
據陸媒報道,袁仁國此次被查處與貴州前副省長王曉光和貴州前省委副書記王三運的落馬有關。「袁仁國走的就是官場路線,給官員上供,也養官員,『養』就是幫官員行賄使其高昇。」一名接近茅台集團高層的人士說。
茅台內部人士進一步透露,「二王(王曉光和王三運)」的一路晉陞均離不開袁仁國與其背後的茅台集團提供的資源,袁仁國還曾為王曉光介紹過一名情婦。這在一定程度上亦印證了通報中的「權色交易」。有消息人士稱,王曉光也涉及茅台酒經營問題。
袁仁國被免職後,茅台集團高層大換血。李貴勝不再任貴州茅台副總經理;10月,楊建軍不再擔任茅台集團總會計師;11月,王崇琳不再任貴州茅台副總經理、茅台酒銷售公司董事長,茅台集團下電商公司董事長聶勇被撤職。
近年來,茅台集團官員有不少因腐敗而落馬,其中包括貴州茅台股份公司前總經理喬洪、貴州茅台酒廠(集團)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房國興、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前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譚定華等先後落馬。
譚定華被指在2006年至2015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為十多家公司成為茅台集團的茅台酒經銷商、供應商等提供幫助,收受財物3,460多萬元以及200克金條一根。
房國興和喬洪都被指受賄上千萬元,後者還有折合人民幣820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2016年12月,房國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2010年1月,喬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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