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前副主任徐憲平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大陸官媒報道,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中級法院7月29日以涉受賄罪,判處徐憲平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款人民幣500萬元。
法院稱,2001年至2021年,徐憲平利用擔任湖南省副省長,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部級幹部、國務院參事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253萬餘元。
徐憲平出生於1954年10月,湖南隆回人,曾任湖南省發展計劃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湖南省副省長,國家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2015年退居「二線」,後任國務院參事,2023年7月退休。2025年3月27日,徐憲平被調查。
今年1月12日,徐憲平曾在官方的反腐電視專題片中出鏡。專題片提到其「退而不休」、利用「餘威」謀取「餘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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