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段時間筆者開始覺得自己活得很不快樂,因為筆者幾乎把所有興趣都變成要能夠發展的工作。例如:筆者曾經熱愛音樂,和朋友到band房夾band玩樂,無需聽眾(或者說是因為沒有聽眾)便幾位好友自由彈奏,自得其樂。我曾經覺得,這就是搖滾民族的樂與怒。

結果,我們樂隊獲得了公開演出的機會,那一刻依舊是很享受,因為虛榮心作祟,想到有聽眾聽我們的表演真爽!為了成功演出,我們對我們的音樂演出水準的要求增加了許多。大家都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得不到掌聲也好,但至少不要得到喝倒釆的聲音。

努力果然得到回報,但隨着演出的機會越來越多,練習的壓力也增加了許多。還有就是,我們開始收取演出費用。然後,玩音樂對我來說便立即從興趣變成了工作。接著,筆者更獲得了一間唱片公司給予一份錄製唱片及巡迴演出的合約。在錄音室裏花數小時錄製一首歌曲的時候,我忽然覺得自己連這項唯一的興趣也都失去了。

快樂何價呢?原來快樂並不在乎你做甚麼,快樂只在乎你正在想甚麼!然後筆者把喜歡的音樂放下了近6至7個年頭,現在,筆者到任何地方主講講座的時候,已經沒有任何一個邀請團體會詢問筆者,能否在講座的尾聲為大家獻唱一曲了。

但是,數個月之前,筆者在網絡上認識了幾位樂手,見大家聊天聊得頗為投契。於是相約到其中一人的band房相聚,即興夾歌。此刻,筆者的心裏再次感受到那份音樂帶給我的快樂。快樂果然是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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