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3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大會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民主派議員要求李家超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下台,又要求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上述三人要為「送中」事件引發的風波作出道歉及承擔所有罪責。
李家超在立法會會議廳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並稱根據《議事規則》,有關發言不需辯論。
李家超說:「由於公眾對條例草案意見分歧,社會出現矛盾,政府經過研究及檢討,決定暫緩修例工作,就此我於6月15日致函立法會主席,收回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的預告,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的工作亦因而停止。之後政府多次表明修例工作已完全停止,現在為了更清楚明確表明特區政府就修例工作立場,我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2)條,正式宣佈撤回條例草案。」
未解釋無需辯論及表決原因
有議員要求李家超澄清,今次修例觸發持續四個多月的「反送中」運動示威衝突,最終正式撤回,議案無需辯論及表決的理據,以及政府檢討的內容是否包括要求李家超本人為事件負責及下台,李家超表示無補充。
之後,有民主派議員高喊「要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下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令將公民黨郭家麒議員逐出會議廳,郭拒絕離開,梁宣佈暫停會議。
郭家麒表示,當局應向公眾及立法會解釋,就算李家超可以在立法會避開問責,但是《逃犯修例》所引發的整整四個月的風波,李家超和林鄭政府是應該承擔的。
「在《逃犯條例》裏面的三人組,林鄭月娥、李家超、鄭若驊必須要為整件事付上問責的責任,就是儘快下台。」郭家麒說。
郭家麒表示,昨日所見不僅是制度的暴力,更是議會的暴力。「我對於今天由於梁君彥的裁決而造成在議會裏面沒有辦法要求李家超解釋問責和向公眾道歉,表示最深的譴責。」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訂6月12日在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觸發6月9日100萬市民上街抗議,並於6月12日在立法會爆發嚴重警民衝突。特首林鄭月娥三日後即6月15日宣佈「暫緩」審議修訂案。6月16日,再有200萬人上街抗議表達不滿。半個月後的7月9日、林鄭表示修訂案「壽終正寢」。但全港抗議活動持續,衝突升級。直到9月4日,林鄭才透過錄影電視講話,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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