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澳多國運用「外國代理人法」條例懲罰親共華裔或中共間諜引起華人社會強烈關注。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告誡親共的華人社團遠離中共,和統會和孔子學院等機構要趕緊登記註冊,或投案自首,否則因觸犯外國代理人法遭懲罰。

4月19日,已經入籍美國的前中國國航經理林英,因為「未經申報擔任外國政府代理人」,或面臨最高10年監禁。作為認罪協議的一部份,林英同意沒收其14萬5千美元財產。

檢控官指控她自2010年起,多年來都在為中共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的軍方官員偷運包裹,她也從中共駐紐約總領事館員工處收取包裹,將「無人陪伴的行李」走私至北京。

她還鼓勵國航同事幫中共軍方的包裹從美國偷運到北京,儘管她明知美國聯邦運輸法禁止在飛機上託運未登機者的行李。

林英(穿白外套者)17日認罪後走出法庭。(蔡溶/大紀元)
林英(穿白外套者)17日認罪後走出法庭。(蔡溶/大紀元)

她還幫中共官員傳遞手機上的SIM卡,越過紐約甘迺迪國際機場TSA安全線,確保這張芯卡在航班起飛前規避美國邊境官員的檢查。甚至協助把正被FBI調查的疑犯秦飛(音譯)送上國航班機逃回中國。

她認罪稱,「我按照(中共)官員和我的僱主——中國國航的指示行事。我沒有通知美國司法部長。」

「毫無疑問是中共間諜」

原悉尼中共總領館的外交官陳用林接受大紀元專訪表示,林英的行為百分之百的為中共政府服務,她毫無疑問是中共間諜。

他介紹,「根據領事關係公約,機長作為政府代表處理外交郵包的東西。但是外交郵包處理有申報程序的要求,必須經過申報,外交郵包可以隨身攜帶,不能打開檢查。但也得過安檢掃瞄一下,確保郵袋了沒有炸彈之類的危險品。」

他進一步分析,「林本身不是政府代表,外交郵包是有信使託帶,她也不是信使,但長期行使信使的角色,那麼這個人肯定是中共政府的人,百分之百的間諜,這是毫無疑問的。」

他認為,這不是甚麼過失、也不是甚麼走私的問題。這裏面夾帶很可能是中共政府需要的東西。

他強調,「獲得軍方信任,這不是一般的人,有可能在中國已經得到訓練過派到美國來的間諜。」

「說穿了她就是中共派到美國的一個間諜,不是當地招募的一個間諜。實際上是中共那些偷來的資料、晶片、或者是其它東西最快速度出境的一個渠道。說她違反外國代理人法只是一個很輕的處罰。」

「聯邦調查局助理總監斯威尼(William F. Sweeney)」表示,林英在美國最繁忙的機場分發包裹,「利用她與中國政府的合作來挫敗我們的安全措施。我們認為這並不是個案,希望它可以作為一個例子,中國和其它外國政府不能違反我們的法律而不受到懲罰。」

陳用林披露,中共在悉尼也是這樣幹的。「包裹上飛機一般是有程序的,她是偷帶進去的。實際上悉尼機場這裏他們也是經常幹的,通過航空公司的人員可以繞過邊防檢查上飛機了。」

他還介紹,「以前中國政府喜歡用海上運輸,海運是最安全的。但是海運不夠快,航空公司是最快的。這個人的角色顯然是個間諜,不是一般的代理人,美國人應該用反間諜法來處理這個問題。」

「利用西方法律漏洞打持久戰」

林英2016年被抓後被保釋,經過四年馬拉松角力後,數天前她才認罪違反了外國代理人法。

陳用林表示,美國的代理人法比較鬆,現在中共前沿組織還在那活動。「(美國)只是要求了幾個中央電視台的中共黨媒登記註冊了,好像那些統戰部門並沒有要求他們登記註冊。」

「現在對林英用代理人法處理顯然是避重就輕。但是她替外國政府服務這點是逃不掉的。所以就是適用那個法律的問題。」

他認為,林英花了4年時間打官司其實就是持久戰了,利用律師在那裏狡辯。「中共有錢,美國政府沒甚麼錢跟外國代理人打官司。所以中共利用了西方法律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來執行它的間諜滲透。」

他還舉例,澳洲有個著名親共僑領不滿澳洲媒體的揭露,對媒體進行起訴。「由於澳媒不堪昂貴的律師訴訟費,放棄了打官司。並不是實際上輸了,是承擔不了律師費。」

據悉澳洲制定的外國代理人法相對來說比美國還要嚴格一些,最高面臨20年監獄。

他認為,「代理人法有些規定比較含糊的,不怎麼嚴謹。對付中共間諜活動,有直接證據的,應該啟用反間諜法。」

替中共辦事或影響綠卡、公民身份

儘管林英已經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但她被警告,如果發現她的入籍申請有欺騙成份,政府「有可能」會取消她的美國公民身份。

而中國新年前,澳洲政府正式拒絕前澳洲和統會主席、大洋洲和統會主席、中國富商黃向墨入籍澳洲的申請,同時撤銷他的永久居留權(綠卡)。黃向墨被認為是澳洲外國代理人法實施後首個懲罰對象。

陳用林表示,這些案例說明現在西方開始檢查這些環節,開始覺醒。

「由於西方一些國家在經濟上依賴中國、向中國(中共)妥協,在執法上很不力,甚至是跟中共合作,把很多中共間諜引進來。這是可悲的地方。這些只看到跟中共經貿上的好處、利潤,沒有看到自己的主權損失、國家利益損失,及對社會制度傷害,包括澳洲大選,兩大黨拿親共團體的獻金。」

陳用林表示,澳洲去年通過了反外國勢力干預法,修改了反間諜法,包括頒佈《外國影響透明法》,這就要求代理人必須註冊,關鍵的就是要實施這兩個法律。

澳洲《反外國干預法》已於去年12月正式生效,意味著在澳的外國勢力代表或政治游說人士必須申報,在公共登記系統中公開與外國勢力的關係及日常活動。政府給出三個月的寬限期,允許相關機構和個人在《外國影響透明度註冊簿》(Foreign Influence Transparency Register)上登記註冊。

陳用林表示,「3月10日寬限度截止。澳洲和統會、孔子學院、學生會、學聯、包括甚麼文化中心、中共華文代理媒體,這些組織到現在為止都沒有登記註冊。所以澳洲政府應該對他們進行處罰、儘快起訴他們,先把案子立起來,讓他們這些人知道甚麼叫法。」

他強調,你只要為中共政府工作都要登記。比如參加中共政府的一個推廣活動,中共派所謂的西藏專家來談宗教自由、批評達賴喇嘛這類項目的活動,你要是去主辦、甚至參加支持,都應該進行登記。

他還呼籲全球華人應認清形勢,遠離中共,不要給自己未來帶來麻煩。

澳聯邦司法部長克里斯蒂安·波特(Christian Porter)此前就表示,「如果哪個人參與了游說或影響政府的活動,卻不進行註冊,那是非常非常不明智的。」「最終未進行登記的人或機構會面臨重大的民事處罰。」

支持黃向墨的親共社團正在被調查

黃向墨被澳洲拒絕入籍申請和被取消永久居留消息出來後,澳洲當地三家中文媒體頭版刊登整版廣告,以所謂128個當地華裔社團連署反對澳洲政府的決定,聲援支持黃向墨。

陳用林表示,據他得到的消息,這些親共社團正在遭到澳洲情報部門的調查。

大陸門戶網網易轉發了澳洲華人社團支持黃向墨遭調查引發恐慌的消息。(網絡截圖)
大陸門戶網網易轉發了澳洲華人社團支持黃向墨遭調查引發恐慌的消息。(網絡截圖)

大陸網易上轉發了「澳洲華人同鄉會支持中國商人黃向墨,遭聯邦安保調查,引發恐慌」的消息。

陳用林表示,「有些信息掩蓋不住,它就自己報道了,自己報道還可以修改一些內容。中共在宣傳方面是很有技巧的,但是有些很關鍵的東西,他們就故意不刊登。」

他也以澳洲華文媒體為例,「澳洲這邊親共媒體也一樣,澳洲主流媒體報道很多時候,他們有時候不得不報道一二篇。比如這兩年澳洲主流媒體報道很多中共滲透的事情,華文媒體很少報道這方面的事情。有些華文媒體因為要拿中資公司的廣告,中資公司廣告是大頭,不然他們生存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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