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常山縣原副縣長甘某、常山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熊某、常山縣環保局原局長顧某等人曾在杭州某酒店嫖娼被抓,他們的真實身份受到辦案的派出所協警的隱瞞,因此,他們的醜聞未被曝光,並在其後的數年間仕途陞遷。這些官員遭到該協警數次以曝光性醜聞相威脅,敲詐數百萬元人民幣。
最近,一份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刑事判決書,在網絡上引起關注。判決書顯示,2011年4月27日,王某(浙江鴻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衢州三達交通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顧某(時任常山縣環保局局長)、甘某(時任常山縣副縣長)、熊某(時任常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在杭州某酒店嫖娼被杭州警方抓獲。
時任常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熊某證實,當日下午,他和王某一起由王某開車到杭州,找顧某、甘某2個人玩,晚上4個人每人叫了一個小姐並發生了性關係,之後就被杭州市下城區武林派出所當場抓獲。
在處理的過程中,這幾個人得到當時派出所的協警俞歐的幫忙,隱瞞他們的真實身份,並得到了從輕處理罰款500元。
俞歐此後以要把嫖娼的事情曝光、向上級報告讓其幾人身敗名裂為要挾,向其幾人敲詐。顧某等人迫於無奈,為避免嫖娼醜聞被曝光,先後被俞歐及其同夥詐騙金額超過百萬人民幣。該款已被俞歐用於個人還債及揮霍。
俞歐因該案於2018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3日被逮捕。俞歐及其同夥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而曾經嫖娼的常山縣幾名官員未受到任何處理,直到近年才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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