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司法部的敦促下,中國環球電視網北美分台CGTN根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呈交了一份文件。美國司法部早前下令要求中共兩大官媒在美國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儘管這家由共產黨控制的電視台向美國觀眾播放「電視認罪」的畫面,避免各種激怒中共的話題,但是在向美國司法部遞交的文件中仍辯稱,「中國政府並不會告訴他們該播放甚麼。」

《紐約時報》通過採訪多名CGTN現任和前任員工,對它的所謂辯解提出了一連串的質疑,並表示,作為一個公開的官方媒體,CGTN北美分台的這個說法是對美國官員有關努力的直接挑釁。

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教授喬納森·特爾利說,「這無異於《真理報》(蘇共官方報紙)自稱是一本健康類雜誌 」,「從表面上都無法成立。」

CGTN四名要求匿名的現任和前任員工接受《紐時》採訪說,除了有關中國的報道外,它按照典型的新聞方式運作。其中三人說,諸如維權律師陳光誠於2012年逃離中國,或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都是發生幾天後才得以報道。

員工還透露,有一次,一條報道提到了法輪功,導致該台員工受到指責。此外,台灣中華民國國旗也不能出現。

總部設在白宮附近的CGTN北美分台僱用了大約180名記者,其中一些是美國人,專門報道美國。 分台台長麻靜在致美司法部的備案材料中,宣稱該台「享有不受任何國家指導或控制的編輯獨立性」,不從事「政治活動」。

但現任和前任CGTN僱員稱,總部在北京的央視編輯常會主導有關中國的報道計劃。如果北京提出要求,他們就別無選擇,只能播出宣傳性的片段。

如去年11月,在一片對中共拘禁數十萬名維吾爾人的批評聲浪中, CGTN美國分台被要求播出一條對中共做法進行美化的消息。

CGTN曾播出過一些被中共當局指控有罪的人的「認罪影片」,這些認罪影片有時在內部被編輯標榜為「獨家報道」,一名前僱員說。

被迫上央視認罪的英國私家偵探韓飛龍(Peter Humphrey)指控,央視「與安全和警務部門合作,強迫犯人在極端脅迫的情況下招供」,同時對認罪加以包裝,扭曲事實。

中共領導人的待遇則不同。三位現任和前任CGTN僱員稱,2014年習近平訪問希臘期間,一條顯示他下飛機時髮型不整的短片在播出時被刪除。

其中有兩人稱,CGTN美國台的一檔節目《熱點》(The Heat)如對中共批評過於嚴厲,偶爾會被編輯。

2016年2月,習近平視察央視時,華盛頓的一些CGTN僱員通過影片會議參與了活動。當習向他們問好時,他們先揮手致意,然後是一個經過反覆排練的動作,齊聲喊「早上好,習主席」。 

央視自爆「央視姓黨」

大紀元曾報道,2016年2月,習近平視察央視時,電子屏幕中專門打出「央視姓黨,絕對忠誠,請您檢閱」12字,中共喉舌隨後對此報道稱,中共媒體要姓黨,此舉立刻引發外界的反感和反彈。

當晚,華遠集團前董事長、網絡名人任志強就在新浪微博發帖質疑:「政府啥時候改黨政府了?花的是黨費嗎?」還表示,「別用納稅人的錢去辦不為納稅人提供服務的事。」接著任志強又說,「徹底地分為對立的兩個陣營了?當所有的媒體有了姓,並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時,人民就被拋棄到被遺忘的角落了!」任志強的言論立即引起軒然大波,並遭到中共官媒和毛左的圍攻。

步俄羅斯官媒後塵?

資料顯示,制訂於1938年的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要求與外國政界勢力利益有關的個人和機構,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公開他們與外國方面的關係,包括活動詳情及相關款項等。 

該法案規定,相關代理人應依法到外國代理人登記處登記;每六個月應向美司法部提交有關代理人與外國委託人之間的合約、收款、支出的材料;代理人被要求保存所有活動記錄,並允許司法部長對其審查。那些為外國委託人散播信息材料的記者必須在宣傳材料上醒目標註外國委託人的身份,並說明該機構代表這一外國委託人在美國傳播這一材料。

觸犯這一法律的外國代理人,一經定罪可被處以最高5,000美元的罰款和最高6個月的監禁,涉案的外國人可以面臨遣返。

俄羅斯國營電視台今日俄羅斯和官方俄羅斯衛星網(Sputnik)去年按美國司法部的要求登記成「外國代理人」。今日俄羅斯總編輯Margarita Simonyan當時表示,如果他們拒絕,今日俄羅斯在美國的主管可能會被拘捕,電視台資產也可能被凍結。 

今日俄羅斯登記成為「外國代理人」後,被美國國會取消媒體資格,今日俄羅斯記者無法在國會範圍內以記者身份採訪國會議員及美國官員。

中共當局多年來通過設立孔子學院、官媒分支、華文媒體等擴大在世界各國的影響力,並對海外華人和西方社會進行洗腦,美化中共。

《紐約時報》的報道稱,與俄羅斯相比,中共推動其影響力的做法可能很拙劣,但資金充足。中共官媒在Facebook和Twitter等中國國內禁止的社交媒體平台上投入巨資做廣告。官方的英文報紙《中國日報》在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美國報紙上購買廣告插頁。

中共的瘋狂擴展和對外滲透,引起美國的警覺。美國國會「美中經濟安全審議委員會」在2017年度報告中指出,中共官媒在海外迅速擴張,兼具情報功能。報告敦促美國國會加強相關法規,要求中共官媒駐美員工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2018年1月,來自兩黨的多名參議員致函時任司法部長塞申斯,要求司法部研究《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是否適用於中共控制的媒體駐美分支機構。

為要求CGTN北美分台根據FARA做備案,司法部在去年12月致信這家電視台,稱它只從好的角度來報道習近平,並在最近的貿易爭端中試圖影響美國公眾。

中共兩大官媒新華社和中國環球電視網是否會步俄羅斯官媒後塵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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