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加拿大法庭繼續召開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聆訊。法官最後裁決:孟女士可以獲得保釋,保釋金是1,000萬加元,其中700萬必須是現金。法官要求孟女士在明年2月6日下午2點要回到法庭。
法官說,孟女士在獲保釋後必須住在其位於西28大道的住家,佩戴GPS電子腳鐐、由LG公司監控、每周向保釋官報告,以及支付監控所有費用。
其它條件還有每天晚上11點到隔天清晨6點是宵禁時間,同時只能在指定的溫哥華市區域內行動。
法官宣判後,孟晚舟與律師擁抱,並轉過身子望向丈夫劉曉棕,向觀眾席上的人群微笑。
保釋庭在溫哥華當地時間11日上午10點左右開始,旁觀人數大約比第二天減少七成,孟晚舟約在10點02分出現在法庭上,仍身著加國的綠色囚衣。
在開庭前,孟與兩位陪伴她的男性華人交談,開庭後,她坐在被告席,沒有與口譯人員交談,安靜地聽著法庭上的辯論。
孟晚舟的先生劉曉棕坐在觀眾席的第一排。
Judge has arrived. Here we go. #MengWanzhou #Huawei #ctvnews pic.twitter.com/DZSuTFdeeJ
— Melanie Nagy (@MelanieNagyCTV) 2018年12月11日
孟晚舟律師馬丁(David Martin)向法官表示,除了孟女士的丈夫外,還有其他人願意做孟女士的保證人,確保孟女士不會棄保潛逃。
除了10日的獅門風險管理(Lions Gate Risk Management,LG)首席執行官費勒(Scot Filer)外,還有Robert Cheng、Lee Lin 與Ken Louie。Robert Cheng是孟晚舟的地產經理人,他願意以自己的房子作為抵押擔保,他的房產價值加幣(以下同)180萬元。
Lee Lin與Ken Louie曾是華為公司員工,願意拿出自己的房地產作為擔保抵押,房產合計價值為140萬元。
馬丁說,建築商Lee Shi也願意做擔保人,並且準備了85萬元的股票與600萬元的住宅作為抵押。
另外,馬丁說孟晚舟姓彭友人也願意做保證人,她是一名瑜伽教師,提出5萬元支票作為擔保抵押。
馬丁律師仍未放棄孟的先生劉曉棕擔任保證人的可能性,提及過去由非加國公民擔任保證人的案例,並稱劉先生至少可以進出加拿大直到2024年,因為那是他護照過期的日子。
在經過短暫休庭後,輪到加國檢察官說約翰·吉布-卡斯利(John Gibb-Carsley)陳述。他說,不能保釋孟女士,而且她的丈夫劉曉棕不能擔任孟的保證人,因為「他與太太孟女士的利益過於一致」,無法正確地履行作為犯人監督者的職責。
吉布-卡斯利說,如果孟女士在獲保釋後選擇棄保潛逃,劉先生會跟著她逃跑,雖然他會因此損失所有的擔保,但是他的太太孟女士會補償他,因為「他的資產也是她的資產」。
加國檢方強調,絕對不能讓劉先生做孟的保證人。法官問,如果由其他人做保證人,擔保金額是否可以在1500萬元(這是劉曉棕願意擔保的金額)以下。檢方回答,保證金必須是「顯著的數目」(significant number),而且擔保人必須具備監督孟女士獲保釋後的行為。
孟的律師馬丁說如果劉先生不能做保證人,那麼應該可以由其他人做保證人。他說今天所說的其他保證人願意擔保的金額大約是300萬元,孟承諾提出700萬元的現金,還有費勒先生的1000元現金。
法官宣佈中午休息,下午2點開庭,並表示會在開庭後宣佈裁決結果。
下午2點10分左右開庭,法官說他先口頭說明,書面稍後再出來。法官說明孟女士被捕的原因是,美方指控她欺騙幾家銀行有關華為與香港天通(Skycom)的關係,美國有60天的時間提出引渡她的要求,目前美國尚未提出。
法官接著總結了孟女士的誓詞以及控方主張不能保釋孟女士的理由。
在總結後,法官說要考慮的「唯一問題」是,「孟女士提出的保釋條款,是否足以抵消潛逃風險。」
法官宣讀了孟女士的律師提出的保釋條款(總共12條),包括孟女士的行動範圍涵蓋了除了溫哥華國際機場以外的大部份溫哥華和里士滿地區,以及西溫哥華和北溫哥華的一部份,以及她會向保釋監督員報告以及維持和平及良好的行為。她也會支付所有監控費用,包括保安人員的費用。
接著法官說為甚麼無法讓劉先生做保證人的原因,包括他不是加國居民,只能停留六個月等。
法官最後裁決:孟女士可以獲得保釋,保釋金是1,000萬元,其中700萬必須是現金,由孟女士提出。至少5名擔保人,其中一位是費勒,存款1000元。5名擔保人的擔保金額應該達到300萬元。
法官說,孟女士在獲保釋後必須住在其位於西28大道的住家,佩戴GPS電子腳鐐、由LG公司監控、每周向保釋官報告,以及支付監控所有費用。
其它條件還有每天晚上11點到隔天清晨6點是宵禁時間,同時只能在指定的溫哥華市區域內行動。
法官另要求孟女士在明年2月6日下午2點要回到法庭。
保釋聆訊首日 檢方訴求不能保釋孟晚舟
華為公司創辦人任正非之女、今年46歲的孟晚舟於12月1日在加拿大溫哥華國際機場轉機時被拘捕,12月7日,加國卑詩省最高法院首度舉行對孟晚舟的保釋聆訊,並且延續到12月10日。
首日保釋聆訊的攻防重點是否保釋孟晚舟。加國檢察官吉布-卡斯利在法庭上表示,美國政府指控孟晚舟涉欺詐罪,要求將她引渡回美國接受刑事司法審判;鑑於孟女士具有「廣泛的不誠實模式」(extensive pattern of dishonesty),以及中國與美加之間都沒有引渡條約等因素,在美國引渡之前不能保釋孟女士。
據美國提出的法庭文件稱,孟晚舟向多家銀行謊稱華為公司與香港天通公司沒有關係,以逃避美國在2009年到2014年間對伊朗的制裁。
聆訊第二天 聚焦電子監控
第二天上午的保釋聆訊,主要辯論焦點在電子監控設備的安全性,以及是否能保證孟晚舟獲保釋後不會逃跑。孟的律師馬丁(David Martin)請求保釋,並告訴法官他的當事人願意負擔電子監控的所有費用。
馬丁傳喚的兩位證人在10日的保釋聽證會上,詳細說明對孟晚舟的電子監控計劃。不過在回答加國檢察官吉布-卡斯利的問題時,都表示無法保證孟在裝了電子監控設備後不會逃跑,以及不能完全排除電子監控被入侵的可能性。
10日下午,保釋聆訊聚焦在孟晚舟的先生劉曉棕是否具有加國居民身份,以及擔任孟晚舟保釋的保證人。
馬丁在法庭上說,孟的先生劉曉棕可以做保證人,擔保她會遵守所有保釋規定。據馬丁的陳述,劉曉棕願意拿出現金100萬元,以及他名下的兩個溫哥華房子作為擔保,總共擔保金額為1,500萬元。此外,他將留在溫哥華陪伴孟晚舟,居住在西28大道的住所。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威廉·埃爾克(William Ehrcke)法官詢問馬丁,孟的丈夫是否具有加國合法的移民身份,馬丁稱他不清楚,並表示會在午休時找到答案。
「我事前已經預想到了許多事情,但沒有料到會有那個問題」,馬丁說,「我實際上沒有檢查他的簽證,我想他應該有某些簽證。」
馬丁告訴法官下午開庭會給答案的同時,他的一名法律團隊成員匆匆走出法庭,要求一名身著棕色天鵝絨西裝外套以及路易威登腰帶的中年男子拿出護照。彭博社報道說,這名男子應該就是劉曉棕,他在開庭期間,一直在公共區的前排,專心看著保釋庭的情形。
10日下午,馬丁向法官確認劉曉棕的中國護照上有加國的多次進出簽證,每次可停留6個月。不過,劉的加國簽證將在明年2月6日到期。
為了說服法官同意劉擔任保證人,馬丁說,劉孟夫婦可以讓他們的10歲女兒在加國就讀,劉先生可以在女兒就學期間申請「監護人簽證」,留在加國。
不過,法官說,保證人必須是卑詩省的居民,孟的丈夫只有加國多次簽證,不能算是卑詩省的居民。
加國檢察官吉布-卡斯利說,劉先生曾維持加國永久居民身份3年,但現在已失效,只有多次簽。孟女士的加國永久居民身份則在9年前失效,卑詩省身份證件在12年前失效。
吉布-卡斯利提議,除了孟的律師馬丁提出的條件之外,保證金必須是現金750萬元,價值750萬元的不動產。此外,必須是24小時全天氣居家軟禁,除非有需要緊急就醫的情況。
他說,電子監控設備的任何小缺失,都可能造成「可怕的後果」,因為孟女士比一般人擁有更多的資源,讓她更能輕易地「利用」這個空子。
在加國第三天保釋庭前,路透社報道,國際危機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11日表示,其東北亞高級顧問、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近日被中共當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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