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不完全統計,11月份,中共對至少31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年齡最大者為80歲。
此外,11月份中,48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年齡最大者為89歲。法庭及警察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的現金共達184,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款55,000元,警察搶劫勒索129,000元。
在被非法庭審的48名法輪功學員中,律師為34人做無罪辯護。律師們重申:信仰無罪,要求法庭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冤判
11月份,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庭審分佈於全國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判刑最嚴重地區依次為:吉林9人,黑龍江4人,山東4人,河北3人,浙江3人。
判刑最嚴重城市依次為:遼源5人,哈爾濱4人,長春3人。
非法庭審最嚴重地區:河北12人,四川11人,山東5人,甘肅3人。
非法庭審最嚴重城市:巴中10人,秦皇島6人,蘭州3人。
迫害案例:
哈爾濱市主治醫生張桂芝被非法判刑4年
張桂芝(張桂之),哈爾濱市通河縣法輪功學員,哈爾濱醫科大學本科畢業,本是通河縣婦幼保健院主治醫生。1999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不斷要求自己,其品行得到同事和患者的好評。
2018年4月10日,張桂芝在通河縣郵政局要給民眾寄講述法輪功真相的信件,郵局工作人員拒郵後,說要請示一下領導。接著「610」警察張越夥同國保大隊的張士國、邰鳳海、張佳偉、張東星五人,綁架了張桂芝。
張桂芝說:「我郵寄信件是合法的,你們抓我是違法的。」當天,中共人員就把張桂芝送到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鴨子圈)非法關押。
8月23日,哈爾濱市依蘭縣第三法院非法庭審張桂芝,在整個開庭過程中,只讓張桂芝回答「是」或「不是」,其它的話不允許多說,不讓自己辯護,也不允許家人當辯護人。
旁聽庭審的5名家屬表示,法院不講理,庭審非常荒唐,嚴重侵犯了老百姓的人權。
庭審後,家屬於11月12日打聽到,張桂芝被非法判刑4年。
2011年,張桂芝曾被非法判刑5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酷刑,曾經被關「小號」(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狹小屋子),戴腳鐐。七監區副隊長常小麗指使七監區刑事犯人毒打她,導致她一度精神失常。
非法庭審
11月份,中共法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48場。非法庭審分佈於16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23個城市。
迫害案例:
河北昌黎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
2018年11月11日至12日,河北秦皇島市,昌黎縣法院非法對4名法輪功學員左洪濤、劉長富、吳文章、李國愛以及左洪濤的妻子崔求榮(未煉功)5人開庭。
在幾位法輪功學員和律師的強烈要求下,法官張秋生、公訴人曹連財不得不把2017年6月9日秦皇島山海關國保對幾位法輪功學員抄家、綁架的全部錄像播放一遍。
錄像顯示所有參與綁架的警察都穿著便衣,沒有出示搜查證、警官證,沒有證人在場、沒有被綁架公民本人的簽字,與土匪、黑社會一樣,非法闖民宅,搶劫私人財物。律師感慨地說,這就是中共的所謂「人民警察」。
律師在辯護中譴責中共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性:只要是法輪功的東西如書籍、光盤、大小冊子、條幅等都被誣陷為破壞法律實施,具體利用甚麼破壞和怎麼破壞法律的,有沒有傷害到人與物、國家的哪條法律,以及擾亂了誰的安定,法庭和公訴人都說不出來。只是一味強行誣衊、陷害和抹黑法輪功,全然不講法律。
報道說,公訴人等由原來的囂張,到最後耷拉腦袋,兩次陳述都是有氣無力地重複利用《刑法》300條如何等。其說辭都被律師、法輪功學員一一駁回。
最後,法官終止庭審,告訴律師5天之內給法院書面辯護,他們再給法輪功學員做最後的裁判參照。
2017年6月9日,秦皇島市山海關公安分局及南關派出所等十幾個警察,闖入左洪濤、崔秋榮夫婦開的「佳合中介」店,綁架了夫妻兩人及吳文章、楊曉勇、袁素靜及李國愛等5名法輪功學員,抄查中搶劫了「中介」周轉資金十餘萬元現金及電動車一輛,並在同時間段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長富。
山海關區公安分局為掩蓋這次搶劫行為,幾天後在山海關區電視台播報了假新聞,把搶劫到的中介周轉資金說成是真相幣(把法輪功真相寫在紙幣上,向民眾講真相的一種方式),掩蓋違法事實。
對老年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11月份,有7名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庭審,其中,80歲以上的有4人。
四川巴中市89歲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辯護
89歲高齡的法輪功學員張新偉白髮蒼蒼,雙手扶著枴杖,在家人的陪同下,走上法庭。他用自己的親身經歷講述了法輪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
張新偉親身參加過中共的一系列運動,由於過度勞累,患上了神經官能症、尿路感染、近視、肝炎、肺結核、肺氣腫、高血壓、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多年來他經過了中醫、西醫和各種方法治療均無療效,60歲就辦了病退。
「1998年我修煉法輪功,法輪功神奇地使我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而且戒掉了幾十年的煙酒惡習,身體健康至今,沒有吃過一粒藥。近視眼也好了,20年不戴眼鏡也能讀書看報。」
2000年,他右腿粉碎性骨折,後來在醫院打上石膏就出院了。回家也沒吃藥打針,20天後去醫院檢查,痊癒了。「俗話說傷筋動骨100天,我70歲粉碎性骨折,20天好了,這難道不是奇蹟嗎?」
2003年一天,兩個年輕人騎著一輛豪華電單車飛快衝到他跟前,把他撞飛15米遠摔在地上。兩個小夥子嚇壞了,要送他去醫院。他說:「沒事,你們走吧,我是修法輪功的,不會找你們麻煩的。」
兩個年輕人流著眼淚連聲說:「謝謝爺爺,謝謝爺爺。」他說,「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標準,處處事事為他人著想,這樣處理社會糾紛難道不對嗎?」
「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師父在他所有的著作裏,一再教導弟子們要修心性、做好人,做事不能傷害他人。」
張新偉說,這樣一個教人向善、使人健康、福益於社會、受到世界人民歡迎的高德大法,卻遭到江澤民的無理打壓,這實在是令人匪夷所思。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違憲違法,迫害的一切「理由」都是謊言,都是為了抹黑法輪功而編造出來的。
「我們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目的就是要澄清中共江澤民集團為打壓法輪功而編造的謊言,以免人們成為這些謊言的犧牲品。俗話說:兼聽則明,偏聽則暗。當你真正了解了法輪功,你自然就能從這場善與惡、是與非中得出自己的正確結論。」
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均做了無罪辯護。庭審於上午10點開始,直到晚上接近11點結束,審判長宣佈擇日宣判。
青島即墨古稀老人宋平年被劫持入獄
家住青島市即墨區田橫鎮71歲的宋平年於2017年5月2日在山會上給群眾講法輪功真相時,被田橫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
5月3日,宋平年被非法關押在即墨普東看守所,國保警察要求老人寫所謂放棄修煉的《悔過書》,宋平年斷然拒絕,說:「我煉法輪功病全好了,身體健康,按『真、善、忍』做好人,叫別人也按『真、善、忍』做好人,這不犯任何法!更沒有任何罪!何來『悔過』?!」
2018年8月16日,宋平年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三個月,被即墨法院在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庭審,家屬為宋平年請的北京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
公訴人高海燕指控的所謂五項罪名被律師一一駁回。
律師義正詞嚴地指出:公安提供的所謂證據全部非法,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宋平年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叫別人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是好事,讓別人也受益,沒有造成任何危害,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沒有破壞任何法律實施,更沒有任何罪!宋平年是好人,應立即當庭無罪釋放!
法官韓紅星自知理虧,以公訴人要求補充證據為由宣佈休庭,改日再審。
後來即墨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沒有再公開開庭,秘密誣判宋平年3年冤獄。2018年11月8日,宋平年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
明慧網2018年12月初發表題為「迫害法輪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的系列文章,列舉了70餘名被中共自己的網站公開通報、審查、免職、判刑的法院院長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事實。
明慧網評論:害人如害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的下場,也是他們與中共保持一致,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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