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下旬,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在向會員的半年度工作報告中透露,北京大學拒絕戴啟思出席由公會與北大合辦課程的閉幕禮。有估計是北京方面不滿大律師公會的改選以至戴啟思本人的政治立場,有意對公會「施下馬威」,和在大律師界搞分化。

戴啟思並沒有積極參與本港的政治活動,他只是願意充當一些民主運動被起訴的活躍分子的辯護律師,承擔大律師的專業職責。他出選大律師公會主席,亦是希望公會能努力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

戴啟思被拒赴北京,顯然反映北京視他為不受歡迎人物,間接亦是向大律師界別施加壓力;意思即是如果大律師公會有意向國內司法部門爭取業界利益,大律師們自然要慎選公會代表。說得尖銳一點,大律師公會的負責人如果採取親中的立場,爭取業界權益自然容易得多;相反就困難重重,很可能連磋商的機會都沒有。

這種情況其實在很多專業界別早已出現,只不過大律師一貫工作獨來獨往,沒有太多經濟關係的考慮;而且基於專業精神,視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為己任。今天香港法治受到侵蝕,社會對大律師公會期望更殷,大律師公會自然承受更大的壓力。

中國領導層近年標榜法治,西方國家希望中國走上法治的道路,因此相當重視與中國司法界的交流,讓中國的司法界認識西方國家的法治精神。不過一、 二十年下來,未見有甚麼進展,國內對人權律師的鎮壓反而明顯地變本加厲。

香港大律師公會與北大法學院合辦課程原意亦相若,希望透過合辦課程和交流,起碼讓國內法律界加深認識香港的法制和法治精神。國內方面雖然無意接受西方的價值觀,但這類交流有助提升中國的國際形象,甚至可以提供進行統戰的機會,所以樂得表示支持。

不過這類交流長期欠缺成果,年前國內大專院校的「七不準」,其中一項就是三權分立。中國領導人亦公開呼籲香港的立法、司法機關協助、支持特區政府施政,可見雙方價值觀的衝突。這次戴啟思被拒參與北大的典禮,更彰顯這類交流的侷限。

北京當局認為合作方的交流人選必須經過中國方面審查,交流的意義頓失,因為雙方不能自由地、無拘無束地交換意見,中國方面要求交流方的人選持親中的立場。戴啟思事件的公開,進一步反映香港社會的多元價值不容影響中國。相對而言,中國領導人不斷要求港人多從「一國」的角度考慮問題。

從戴啟思事件以至最近親中陣營猛烈抨擊外國記者會邀請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做演講,顯示香港的多元價值觀感受的壓力。要維護港人的核心價值,勢要面對更大的困難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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