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周語上》和《史記‧周本紀》中都有記載「周厲王殺人止謗」的故事。
周厲王統治周朝時,把平民賴以謀生的許多行業改歸王室所有,一時間民生困苦、民冤沸騰。
厲王不聽勸諫,採用特務手段對付人民,他派人去衛國(河南淇縣)請了很多巫師,在首都鎬京(陝西西安以西)川流不息地巡迴大街小巷,偷聽人們談話,凡經他們指認為反叛或誹謗的人,即行下獄處決。
不久,鎬京再也聽不到批評厲王的聲音。後來人們索性連話都不說,親戚朋友在路上見了面也只敢用眼睛示意(道路以目)來表示對厲王的不滿。厲王大喜說:「我終於使誹謗停止了。」
他的大臣召公勸誡說:「這樣堵住人民的嘴,就像堵住了一條河。河一旦決口,要造成滅頂之災;人民的嘴被堵住了,帶來的危害遠甚於河水。治水要採用疏導的辦法,治民要讓天下人暢所欲言,然後採納其中好的建議。這樣,天子處理國政就少差錯了。」
厲王不聽勸告,仍然一意孤行,實行暴政。舉國上下都是敢怒不敢言。
三年後,平民們最終不堪忍受,自發地組合起來攻入王宮,把暴君放逐到一個叫彘(今屬山西)的地方。「殺戮無辜曰厲」。周厲王的謚號「厲」字,即是概括了這段殺人止謗的歷史。
「道路以目」指的是統治者胡作非為,採用高壓政策而導致百姓不滿與怨恨。人們在道路中行走時相遇,卻因有所顧忌而只敢以目示意,不敢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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