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挪威國會一致通過了《器官移植法》修正案(lov 54),使挪威成為繼以色列、西班牙、意大利、阿爾巴尼亞、摩爾多瓦等國之後、又一個通過立法加大打擊非法器官交易的歐洲國家。
修正案由挪威衛生部於4月初依據《歐洲理事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Council of Europe Convention to combat trafficking in human organs)向國會提交修訂建議,6月16日獲得國會一致通過,並於7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一修正案加大了對非法器官交易的懲罰力度,明確規定:挪威《器官移植法》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要阻止與打擊人體器官販運。
該項法律規定,禁止以謀取利益、商業用途為目的進行器官、細胞或組織的摘取、移植和使用。如有人違反相關規定,參與購買、儲存、運輸、接受植入非法器官等,情節輕微的將面臨罰款或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則最高可被判入獄6年。
挪威衛生部和國會衛生委員會在提案中寫道,為阻止非法器官交易,歐洲理事會在2014年7月9日通過了《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雖然目前挪威受國際非法器官交易的影響還不大,但為了在國際範圍阻止器官交易,挪威於2015年3月25日簽署、加入了該公約。
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引國際譴責
自從2000年左右開始,中國大陸的器官移植數量開始出現幾何級增長,以旅遊名義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的外國病人也大幅增加,形成了前往中國的「器官移植旅遊」潮。這背後大量的器官到底從何而來,人們一時無法確認。
直到2006年3月,前日本媒體記者彼得和曾在「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工作的安妮,先後對外揭露該醫院強摘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器官,而後將屍體焚化滅跡的驚人罪行,有關大量移植器官的來源之謎才終於揭開。
安妮透露,她的前夫,一位腦外科醫生在2001到2003年間,就大約摘除了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
加拿大著名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前國會議員、外交部亞太司前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對此進行了獨立調查,綜合大量證據,他們得出結論:在中國有大批良心犯特別是法輪功學員被殺害,他們的器官被用於非法器官移植。他們將這一罪惡稱之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隨著這一罪行的深入曝光,國際社會對此紛紛進行譴責。美國眾議院、歐洲議會、澳洲參議院、意大利參議院、台灣立法院、加拿大國會國際人權委員會、愛爾蘭議會外交事務及貿易聯合委員會等都相繼通過決議案,要求中共停止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
其中,以色列、西班牙、意大利和台灣等國家和地區還通過立法,禁止公民進行非法器官交易,包括到中國「器官旅遊」。
喬高訪挪威 呼籲國會立法禁止器官旅遊
2016年9月底,曾獲諾貝爾和平獎提名、《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一書的作者大衛・喬高到訪挪威,與當地的醫療、器官捐獻移植領域的代表會面,探討如何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器官。這其中包括:構建反活摘國際聯盟、推進國際社會立法,阻止助長中共按需殺人的「器官移植旅遊」等。
當時喬高就曾呼籲挪威仿效以色列、西班牙、台灣等國家和地區,立法禁止挪威公民前往其它國家進行器官交易。
背景資料:《歐洲理事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
2009年10月,聯合國及歐洲理事會呼籲制定關於「禁止販賣人體器官、組織和細胞」的國際公約,以保護受害人並嚴懲違反者。
2012年12月歐洲犯罪問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TTEE ON CRIME PROBLEMS)起草了公約草案。公約解釋文件指出,非法器官交易市場的存在「對個人及公眾健康構成明顯危險,並違反人權及基本自由,有辱人類尊嚴。」
2013年12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緊急決議,要求中共政府立即停止強制摘取良心犯器官、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等所有良心犯。決議還呼籲歐盟成員國將此信息告知需要器官移植的歐洲公民。
2014年7月9日,47國組成的歐洲理事會通過了《歐洲理事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並呼籲世界各國簽署。公約的目的包括:在國家和國際層面促進合作,共同打擊人體器官販運,並為受害者提供保護措施、賠償依據等。公約要求:簽署國通過立法,將一些不道義的器官移植形式列為刑事犯罪,例如未經器官捐贈者同意、涉及利益獲取等,並授權警察緝查涉嫌跨國器官交易的犯罪集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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