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的西九總站有五層,地面與售票大堂屬香港範圍,其餘B2、B3層的內地查驗區、內地部門辦公備勤區、B3層的離港乘客候車區、B4層車站月台、以及連接上述地方的通道和電梯、高鐵列車車廂,還有日後新增月台的擴充部份,皆視為「內地口岸區」,屬大陸管轄範圍行使大陸法律,由大陸人員執法。總面積達10.5萬平方米,佔西九總站的四分之一。西九站以外,到深圳邊境的路軌,剛屬於香港管轄範圍。

以B2入境層為例,抵港旅客在B4月台下車,便直接到B2入境層,辦理出關手續離開大陸,再入香港境。離港旅客在B3層離開香港境,再入境大陸,再到B4月台層上車。

六範疇屬香港管轄

至於執法的問題,大陸駐守人員除了負責海關、出入境和檢疫手續,在「內地口岸區」內,還會實施整套大陸法律,由內地法行駛司法管轄權。但有6個範疇使用香港法律,包括建築物的相關規定、營運商的服務設立及僱傭權益、鐵路系統安全、高鐵營運商與乘客訂立的合約、乘客間的民事法律事宜等。

特定人員持有效證件,進入「內地口岸區」區執行《合作安排》下的職務時,也是由香港法律管轄。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內地口岸區」,法律上視作「香港特區範圍以外」,適用大陸法律,大陸派駐西九總站的人員將來自5個機構,包括出入境邊檢、海關、檢驗檢疫、口岸辦及治安管理單位。這些人員只能留在口岸區內,不得進入香港特區境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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