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曾因舉報江澤民,在與江的權爭中失勢後,遭江報復。日前,有文章披露了江澤民當年整陳希同的一些幕後細節。而陳希同在保外就醫出獄後,曾指控江澤民對他的政治迫害,並舉報江澤民父子的經濟犯罪問題。

陳希同「六四」期間任中共北京市長,後升任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共北京市委書記。1989年「六四」期間,時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江澤民和陳希同都積極跟隨鄧小平等人鎮壓學生運動。

1998年2月27日,陳希同因涉嫌「貪污和玩忽職守」被逮捕。同年7月,陳被判監16年。當時的通報指控,陳在對外交往中接受貴重禮物22件,共計價值人民幣55.5萬餘元,吃喝揮霍公款人民幣105萬元。

海外自由亞洲特約評論員高新在今年6月23日的文章中披露,為趕在中共「十五大」之前宣佈對陳希同案的最後處理,至少是中共內部人士早已預料之中的事情。當中紀委的調查報告中沒有具體列出陳希同的經濟犯罪金額,更令江澤民擔心黨內有人會指責他是在對陳希同進行一場政治審判。

因此,當年的八月底,中共高層為了就陳希同問題的最後處理先給即將進京開會的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們「吹吹風」,已把中紀委羅列陳希同罪行的調查報告下發至省、部、軍級領導參閱,以讓他們相信陳希同確實問題嚴重。同時,政壇內部流傳著一份陳希同給江澤民等人的求情信。

文章表示,當時許多來自地方的中央委員都猜測江澤民摧毀「北京幫」的政治目的已達到,陳希同也已認罪服輸,給個開除黨籍的處分,息事寧人算了。但沒想到江還是下決心把陳關進秦城監獄,但給陳開列的罪行內容卻又十分牽強。

最後,中紀委專案組只查到了一筆數額較大的挪用公款罪行,是當初陳希同暗示王寶森給自己兒子陳小同提供方便挪用的。

文章提到,就連一些過去對陳希同從無好感的各省、部領導人,都覺得僅僅以揮霍公款、縱子經商和收受貴重禮品等幾項主要罪行,就決定對陳希同追究刑事責任,足見「江澤民的手真夠黑的」。

2003年底,陳希同因患膀胱癌保外就醫。出獄後,陳寫了五萬字的申訴書,指控江澤民對他的政治迫害,稱自己是權力鬥爭的犧牲品,並舉報江澤民父子的經濟犯罪問題。

此前有報道稱,當年,陳希同曾經向鄧小平舉報江澤民父親是漢奸。薄一波最終將舉報內容交給江澤民,江為此還曾跪求薄一波幫助,致使鄧放了江澤民一馬。因此,江懷恨在心,最終將陳希同打敗。

據《江澤民其人》一書介紹,江澤民整肅陳希同是政治原因。江澤民想控制北京,要解決的最大問題就是陳希同。陳希同一方面鎮壓「六四有功」;另一方面陳希同還配合了鄧小平的南巡,當時鄧向江下達最後通牒:「誰不改革,誰下台」。這些都讓江非常嫉恨陳。

而江澤民當年踏著「六四」學生的鮮血,雖然從中共上海市委書記一躍登上了中共權力的最高峰,但其一直處於恐懼之中,怕有人給「六四」翻案,更怕給趙紫陽翻案。為了掩蓋這段醜惡的罪責,江澤民一直命親信們製造各種輿論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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