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槍殺情婦等罪的中共內蒙古前公安廳長、政協副主席趙黎平今天(26日)被執行死刑,他是中共「十八大」後首個被處死的高官。
經中共最高法覆核確認,2015年3月20日晚,趙黎平在赤峰市持槍將當時26歲的李某某殺害。2008年至2010年,趙黎平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時,接受請託為有關公司和個人在收購股權、承攬工程、職務晉升等事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人民幣2,368萬元。2015年3月21日,在趙黎平殺害李某某的拋物現場發現趙所藏匿的轉輪手槍、六四式手槍及49發子彈,並從趙黎平的辦公室搜出91枚雷管。因此,維持一審趙黎平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2016年11月11日,趙黎平被判死刑。一審被判死刑後,趙黎平提出上訴。
趙黎平今年66歲,曾在內蒙古公安系統任職33年,歷任內蒙古公安廳刑偵處副處長、處長,公安廳廳長等職。2012年7月任內蒙古政協副主席。2014年7月退休。
2015年3月25日,趙黎平在赤峰市境內因涉嫌故意殺害一名「與自己關係較為親密的女性」被逮捕。
據報,3月20日晚上,在赤峰市205省道橋北街道,一名身中兩槍的女子攔下一輛白色轎車,拚命逃亡。途中,該女子報警,稱「趙黎平要殺我」,之後便匆匆掛掉電話。與此同時,趙黎平則駕駛一輛蒙K牌照的黑色奧迪疾速追趕。
當晚21時30分左右,兩輛車先後駛入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區。白色轎車停下後,趙黎平衝出奧迪,舉槍射中女子頭部,隨即將屍體拖入後備箱,他將女子焚屍並掩埋在赤峰市松山區被稱為大牛圈的山坡底一處建築垃圾填埋場。
這名女子就是上述所說的李某某,家住赤峰市松山區,從事服裝生意。有知情人士稱,被害人與趙黎平相識多年,關係親密,兩人為情人關係。
至於李某某被殺的原因,一名接近內蒙古警方的人士表示,趙黎平懷疑李某某要揭露他,雙方沒談妥,趙遂起殺意。
趙黎平於2015年3月22日落馬。隨後陸媒對其進行起底。有知情人士表示,作為內蒙古一名前高官的女婿,趙黎平有背景又有能力,能一路升遷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香港媒體《動向》去年10月披露,2016年9月,趙黎平被關押期間乘放風衝向電網,企圖自殺。
陸媒之前報道,周永康幾次前往內蒙古考察,趙黎平均相伴左右,顯示兩人關係非同一般。
此外,趙黎平是內蒙公安系統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其多次在公開場合詆譭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在其治下,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和遭受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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