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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大陸《網絡借貸資訊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落地,不少P2P平台用模式創新或下設子品牌政策避開可能面臨的監管。其中人人貸平台轉型為理財平台,業內認為其轉型的目的是為了避開監管。

老牌P2P平台人人貸所用的方法之一是在人人貸公司基礎上,下設子品牌人人貸WE理財,而該平台開展的基金銷售、U計劃、薪計劃均與上述《辦法》的規定衝突。

U計劃是一種自動投標工具的運作流程,投資者在申請期內通過預定或直接加入的方式加入,在規定的鎖定期內,投資者默認授權人人貸進行優先自動投標,自動簽署相關借款、債權轉讓協定,以及行使其它權利。

據安排,鎖定期結束當日,系統通過債權轉讓的方式為投資者全額退出本期計劃,而鎖定期內投資者不能提現,並只有一次申請提前退出機會,且必須全額退出並繳納加入金額的2%作為退出費用。

資產池模式隱患大

以人人貸U計劃為例,其理財端被人人貸根據投資要素為標準化的A、B、C三檔,預期年化收益率分別為6%、7.5%和9%,期限分別為3個月、6個月和9 個月,其中計劃B和C的起投金額為1萬元,而A為1,000元,在標的金額方面也均為100萬元、300萬元或600萬元等整數倍。

業內人士認為,在理財端採取標準化理財產品的方式進行資金歸集,並向資產池中的借款標的進行對接的模式仍屬於信用中介業務。

東北地區一銀監系統人士稱,借貸雙方的需求、利率報價是差異化的,可這種標準化的利率是平台自行設計、發佈的,這個過程中借款人的實際成本,出借人是不知道的,而其中的利差就是平台的收入。這是標準的信用中介業務。

存混業監管「黑洞」

當下從網貸平台轉向互聯網理財平台的案例並不少,例如也存在自動投標計劃等業務的PPmoney平台,其在自我介紹中亦定位於理財平台,而非借貸平台。

上海一位P2P平台負責人表示,很多平台不願受到監管的規制,所以乾脆在策略上玩文字遊戲,讓自己去P2P化,跑出P2P的監管範疇,這樣就能規避相關的約束。

上述銀監系統人士稱,「在分業監管下存在混業的監管黑洞,而互聯網理財則更是黑洞中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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