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今日(6日)在Facebook發表聲明,反駁坊間流傳的《法律界人士:居民不要用法援署安排的律師》文章。法援署否認與政府存在利益衝突及所謂「預設安排」,強調委派律師時均嚴格遵守守則,委派的律師在處理案件時絕無任何預設立場或利益衝突,相關文章嚴重失實。
法援署指出,由該署委派處理宏福苑火災相關案件的律師,均為符合處理相關案件的合資格律師,並擁有豐富訴訟經驗。獲委派律師將恪守法律專業操守,不偏不倚地代表宏福苑居民全力維護和爭取最大法律權益。
對於文章指稱「未必以居民的利益為最大考量」或「誤導受助人」等指控,署方表示與事實不符,現時絕大部份接受法律援助的宏福苑居民已獲委派律師,期間律師與受助居民保持良好溝通、已進行會面及索取專業法律意見,相關程序正按法律流程有序推進。
就集中委派律師的安排,法援署解釋,由於宏福苑火災涉及眾多居民,案件有著相同的事實背景,法律基礎亦大致相同,受助居民尋求的結果亦屬相近,只在涉及的賠償金額上有所差異,由署方委派律師集中處理相關案件,屬更合適的安排。把受助居民的案件集中處理,較讓每位受助居民各自選擇不同律師代表更為有利,能更妥善管理及組織工作流程、提升效率及成本效益,並更好地運用公共資源。
聲明又提到,從訴訟角度而言,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機制,集中處理案件有助於在訴訟中保持一致性與協調性,並方便監察案件進展及律師表現,這遠較由大量分散以致難以協調的法律代表處理更為理想。
署方同時警告,受助人若在缺乏合理依據下要求更換律師,只會衍生不必要的額外訟費及導致法律程序延誤,相關額外訟費最終需由受助人自行承擔。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及其附例的有關規定,如果受助人堅持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法援署有可能取消其法律援助。
法援署呼籲公眾及宏福苑居民切勿被煽動誤導,居民應保持理性慎重,切勿聽信不實傳言;如居民對自身案件的進展或署方委派安排有任何查詢或疑慮,請直接與署方負責案件的職員或由署方委派的律師聯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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