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一家便利店的老闆程雪芳(Xue Fang Cheng,音譯)因涉嫌與他人合謀經營無證匯款業務,於周一(10月26日)被捕。
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指控,她至少向三人提供支票套現服務,其中包括一名位於布魯克林的成人日托中心業主、一間公司,以及一名臥底執法人員。
根據司法部新聞稿,聯邦大陪審團已於上周五(23日)提出起訴,指控55歲的程雪芳接受客戶提供的支票,將支票存入由他人控制、以各式企業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例如貴寶號快遞、MQ 1981批發、Glow Pro批發、Dem貿易、Silvercare服務諮詢、UFO貿易等,再提取現金交給客戶,並從中收取約2%至3%的手續費。部份支票由客戶提供收款人資料,另一些則是已簽名但尚未填寫收款人的空白支票,由程雪芳協助填寫收款人資訊。
據稱,從2025年3月至2026年7月,她涉及兌現的支票總額超過110萬美元。
調查期間,程雪芳透過微信與臥底執法人員聯絡,傳送填妥收款人資料的支票照片,並安排現金交付。2026年4月28日前後,她以中文向臥底人員傳送訊息,要求對方填妥支票後先傳送照片,再將支票包好帶來,並表示雙方打算「長期做下去」,同時警告這樣做「很危險」。同年6月,她又多次透過微信語音訊息要求對方攜帶更多支票前來兌現。
若「無證匯款」罪名成立,她可能面臨最高五年監禁。
起訴書亦列出政府尋求沒收的相關財產。執法部門於2026年7月下旬,從多個企業銀行賬戶查獲款項,包括美國銀行、國泰銀行、華美銀行及摩根大通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帳戶。起訴書列明的部份查扣款項包括華美銀行賬戶約40.6萬美元、東亞銀行賬戶約14.4萬美元,以及國泰銀行賬戶約5.3萬美元。另有多個企業帳戶中的款項被列入擬沒收財產範圍。這些款項是否與被控犯罪有關,仍須依照司法程序處理。
程雪芳案中涉及的成人日托中心業主身份及「公司2」的名稱,均未在公開起訴書中披露。起訴書僅提到,一名被列為「個人3」的人士在法拉盛一家金融機構的分行開設了公司2的帳戶。
程雪芳於昨日被捕後,截至目前,法院資料尚未顯示其代理律師訊息,本報暫時未能聯繫其律師置評。
該案由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監察長辦公室(HHS-OIG)、國土安全調查局(HSI)紐約分局、紐約市警察局(NYPD)共同調查,並由司法部詐欺科醫保詐欺組負責起訴。
美國司法部表示,該部門於今年4月成立專門的「詐欺科」,全力調查及起訴涉及欺詐美國民眾的詐欺行為。司法部的醫保欺詐打擊小組目前由分布全國的九支專案小組組成,自2007年以來已起訴超過6,200名被告(涉及金額逾450億美元)。同時,聯邦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CMS)也正與HHS-OIG合作,追究參與詐欺案的醫療服務提供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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