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昨(24日)晚發稿否認捕獲無人看管狗隻後「4天無人認領便人道處理」的說法,指有關「便利性撲殺」的流言「並非事實」,強調法例規定的4天只是讓署方查詢及尋找主人的法定要求時間。署方表示,如最終未能尋找到畜養人,健康及性情溫馴的狗隻會送往伙伴動物福利機構接受絕育及安排領養,由接收至送往伙伴機構一般需時數星期至數個月。

漁護署針對本月19日元朗壆圍南路懷疑有人遭狗隻襲擊致死事件,聯同警方一連5天在附近一帶展開聯合狗隻捕捉行動,至昨日完成階段行動,共捕獲8隻無人看管狗隻,當中3隻植有晶片,但牌照已過期。

捕獲狗隻後,漁護署會檢查是否植有晶片及領有狗牌,並根據登記資料聯絡畜養人及核對報失紀錄。如最終未能尋找到畜養人,狗隻會交由動物管理中心人員及獸醫師觀察,身體健康及性情溫馴的狗隻會送往漁護署的伙伴動物福利機構接受絕育手術及安排市民領養。署方又強調,不會將沒有畜養人的狗隻放回社區,以免造成公共安全風險。

署方指,由接收狗隻至送往伙伴機構的時間,視乎動物的健康狀況、性情及相關機構的接收能力,「一般需時數星期至數個月不等」。並強調,在高密度都市環境,無人畜養及缺乏管束的狗隻可能對公眾安全構成風險,有關風險不能單靠絕育消除。

8隻被捕狗隻中,其中一隻名為「大B」,牠的晶片登記畜養人為動物救援組織「毛守救援」創辦人陸家捷(Kent),原主人是一名拾荒婆婆。陸家捷昨早上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當年代為登記「大B」,是希望日後婆婆若無法繼續照顧狗隻,自己可接獲漁護署通知並跟進狗隻情況。

陸家捷當時說,現時若流浪狗沒有晶片及主人,即使健康,被漁護署捕獲後4天無人認領便遭處置,形容做法屬「便利性撲殺」。漁護署發稿反駁有關說法。

漁護署透露,經調查後已向陸家捷提出檢控,涉嫌違反《狂犬病規例》第20條,未有為狗隻領有有效狗牌,以及《狂犬病條例》第23條,在公眾地方未有妥善控制狗隻;其餘個案仍在調查,並會配合警方調查。

此外,漁護署一名前線人員於周三(23日)執行相關職務期間,手部被狗隻咬傷,經治療後情況穩定,目前仍留院觀察。

漁護署重申,今次捕捉行動目的是「盡快消除社區安全隱患,保障市民生命安全」,並會繼續按風險為本原則,在問題較嚴重的地點安排捕捉及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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