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前副顧問醫生李志良,被指在逾5年間利用家人及家傭名義濫開數以百計的咳藥水及精神科藥物供己使用,早前被裁定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今日(30日)判刑時指,被告因長期精神健康問題影響判斷力及自控力而放任犯案,但考慮到他行醫逾22年工作認真,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被告向醫管局賠償2萬元。

現年50歲的被告李志良,被控於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期間,利用公職身份虛報8名病人曾預約診症,在對方沒求診下開出受管制藥物,並自行取走私存;他另被指要求至少3名病人退還處方過量的藥物以供自用。涉案藥物包括含鴉片類成份的咳藥水Actifed Compound Linctus(ActCo)以及治療過度活躍症的藥物鹽酸哌醋甲酯(MTD)。

法官判刑時提到,難以精確計算涉案藥物總數,但數量確實不少,估計咳藥水達數百樽。就賠償令方面,法官指出雖然藥物成本僅約數千元,但是公營機構處理藥物涉及大量分裝及行政人手,「那些費用比物料更貴」,故裁定賠償金額為2萬元。

辯方求情時引述驗尿報告,確認結果呈正面,證明被告並無藥癮。辯方強調,被告在被起訴期間仍持續執業且表現良好,現正積極接受精神治療,病情已受控制,形容他是「好有潛質做回好醫生」,希望法官的評價能供醫委會日後的紀律聆訊參考,容許被告繼續執業。

法官林偉權表示,被告所犯罪行並非輕微,監禁本屬合適刑罰,唯考慮到被告自幼受精神問題困擾卻未獲適當處理,難得他仍能努力完成醫科課程並服務醫管局多年,不少同事及病人均稱讚他用心診症。法官認為被告已深感後悔,而且須與前妻共同負擔家庭開支,判監將對其家庭造成極大衝擊,故決定給予機會,讓被告以專業知識服務社會來彌補過錯。

法官最後寄語被告聚焦工作、家庭及健康,並好好處理另一宗涉及不小心駕駛及刑事毀壞的案件。

案件編號:DCCC 1123/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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