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女企業家李學葉因涉合同糾紛,2023年10月疑遭山東省煙台市蓬萊公檢法系統合謀造假冤判3年,並被列入網逃名單,但一直未被收監。今年7月8日,在距刑滿只剩下3個月之際,蓬萊市公安局將她送進看守所,並揚言要再判她3年。
李學葉的朋友徐濤對《大紀元》表示,7月8日下午1時12分許,李學葉發給他一則消息,稱自己已被公安人員控制。後經核實,李學葉被送進蓬萊看守所。
徐濤從知情人處了解到,李學葉被捕後,家屬未收到警方的任何通知書,還被告知將再判李學葉3年。此前李學葉已被判3年,但一直沒有被收監,此次不知道是何原因被捕。
李學葉原是山東海陽市健鑫製衣有限公司法人,該企業的產品銷往歐美日等地。
2015年5月,因業務合同的另一方未按購銷合同約定供貨,雙方發生糾紛。此前李學葉曾對《大紀元》表示,蓬萊警方先是以「搶奪罪」將她拘留。由於罪名不成立,她於2017年被取保候審。
2021年,李學葉又被刑拘,但蓬萊警方仍然沒有收集到犯罪證據,於是對她改為監視居住。2023年10月13日,蓬萊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對她判刑3年。李學葉說,在判決書下來之前,她發現自己名字被列為網逃名單中。
令人不解的是,李學葉一直沒有被收監。她曾拿著判決書質問審判長:「甚麼時候收押我?」審判長說「你回去吧」。
李學葉說,當年有山東公安局的人向她透露,案件證據不足,但是檢察院逼迫警方立案。
李學葉曾表示,公檢法系統敢於串通造假、枉法裁判,背後有人在操控,而幕後操作者是原煙台市公安局局長趙峰。
徐濤質疑,「理論上講,現在李學葉正在服刑期,又被捕了,要是再判3年的話,就6年了。按照中共的法律程序來講,也是違法的。」
大陸律師程原對《大紀元》表示,判決書上顯示的是3年實行,應該在判決之前就被羈押在看守所。此案最大問題在於,非但沒有對被判決有罪的人立即收監,而且本案執行刑罰的時間居然要由公安選定,還是在判決兩年多以後才被收監,說明法院當初的判決就有問題,法官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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