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兼職侍應涉嫌於社交平台發布逾百則具煽動性帖文,並在街頭張貼單張及企圖郵寄文宣,為在台灣註冊的「中華保台反共復國黨」招攬成員。被告今日(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患有癲癇症及智力問題,因在現實生活中遭排擠,為獲取認同感才受壞份子影響犯案,並非基於堅定的政治信念。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0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陳浩騫(23歲)被控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區政權機關的顛覆行為」。控罪原為「發布煽動刊物」罪,其後修訂為《國安法》下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案情顯示,被告自2024年6月起分別在X及Instagram開設帳戶,分別吸引587名及98名追蹤者,他在相關帳戶發布合共118則「煽動」帖文。
除了網絡宣傳,被告亦在公眾地方實行「紙張革命」。他曾於油麻地、黃大仙及石硤尾等8個公共地方張貼單張,內容提及「辛亥 2.0 復國革命」。2025年4月,被告企圖從牛池灣彩雲商場郵政局寄出一封內含12張文宣的郵件往泰國,當中包括「復國黨」入黨申請書及志願入伍表格等。警方隨後在其住所搜獲28個已備妥、印有「反共復國」字句的待寄信封。
辯方:被告渴望獲得關注及認同感
辯方大律師梁麗幗求情稱,被告高中畢業,自小受癲癇症困擾,報告證實其智力有問題,而且人際處事能力弱,曾在校內被排擠。被告在網上認識自稱復國黨負責人的台灣男子「程凱力」後,因渴望獲得關注及認同感,遂受其影響而犯案,藉此彌補現實生活的空虛。辯方強調,被告並非鍥而不捨地犯錯,其情節應屬「情節較輕者」,建議判處5年以下監禁。
法官陳廣池在庭上提出質疑,指2019年是社運高峰期,但被告卻在2024年社會氛圍減退後才開始犯案。辯方解釋,被告於2019年僅16歲,當時尚未具備相關能力,亦因無選在「同道中人」多時犯案,反映其重犯風險較低。
法官亦關注印刷單張的資金來源,辯方指被告當時月入約3千元,相信是自資列印,雖然被告曾向程凱力索取金錢,但時無證據顯示他曾收到匯款。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0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DCCC 1103/2025@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