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於23日落案起訴一名秘書公司前總監,控告她涉嫌收受賄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將公司三個客戶轉介予競爭對手。
蘇淑儀,59歲,方圓企業服務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方圓)前公司秘書部總監,被控六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兩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三(2月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方圓是企業服務公司,提供多項公司秘書及合規服務。於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案發期間,被告收到三個客戶的服務要求,包括擬備年度內部監控檢討報告、起草年報,以及公證和文件加簽服務。
六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收受卓富德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卓富德)一名董事賄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將上述三個方圓的客戶共40萬元之合約轉介予卓富德。
兩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上述其中一個客戶訛稱方圓無法為該客戶提供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客戶以共30,000元委聘卓富德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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