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學生關靖豐因去年在大埔宏福苑火災後發起聯署,其後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出席校方紀律聆訊後被開除學籍。他在接受本報專訪中詳細講述事件經過,並透露決定提出上訴。他坦言短期內不會再於學校讀書,但強調不會放棄學習,會繼續吸收知識,過著「見步行步」的生活,努力工作維持生活。
關靖豐表示,在去年被捕保釋當日,校方便知悉事件,並指懷疑他「涉及不當行為」(misconduct),因此展開紀律聆訊。校方最初未有具體說明原因,僅指「因被捕而懷疑不當行為」。該聆訊一度擱置,其後於去年10月30日發電郵通知恢復,並於今年1月7日舉行。當時他的學生身份已屆滿,學生證失效,所有課程學分已完成,正準備畢業及領取證書。
聆訊後,校方指對他被捕一事缺乏足夠資料,因此不作進一步處理。但校方認為,他在聆訊過程及回覆電郵時「使用不禮貌言詞」,記一次過;又懷疑他將聆訊事宜洩露至網上,「影響校譽」,記多一次過。連同早前因法庭定罪已記的一次過,累積足以開除學籍。
關批評,由始至終校方未有清楚說明被捕如何觸犯具體校規或「構成不當行為」。即使在聆訊中追問,亦只獲「不善意」回應,未有正面解答。相反,處分依據卻來自聆訊期間發生的事項及校方未事先告知的調查方向。
關靖豐在中大累計讀至第五年半,相當於第六年。因中間兩次停學而延長,第一次因疫情期間校方要求提交接種疫苗證明,他未有打針及提交證明,停學一學期;第二次因法庭定罪,校方要求再停一學期。加上課程安排,他最終完成所有學分,但現因開除學籍,預計無法取得畢業證書。
被捕時未考慮學業
談及去年大埔宏福苑火災,他指當時許多香港人希望為災民做些事,災場附近不乏來自各區的市民自發協助。他認為事件是「人禍」,明顯需要調查及問責,災民流離失所需安置。他僅是將網上討論的訴求帶到實體街頭表達。
他憶述,被捕時已預計可能面臨監禁,因此未特別考慮會否影響學業。若早知可能導致無法畢業,他不會感到意外,但事前未有刻意預測。他強調,所提訴求非常基本,在網上或日常對話中多人提及,屬災難後政府正常應做之事。他認為在香港現時環境,有些事未必有明確原因便發生,社會情況大家心知肚明。他被捕時認為事件完全合法,至今未獲清楚解釋犯法之處。
事件曝光後,一群名為「關心香港學生成長及福祉」的人士發起網上聯署,要求中大撤回決定,並恢復關靖豐的學生資格。聯署今日(23日)結束,共有4,869人參與。
還有多名中大資深校友,包括前新亞輔導長譚汝謙、前中大學生會長陳詠智及前通識教育主任張燦輝等,聯署致函校董會主席查逸超及校長盧煜明。質疑校方的處分違反「無罪推論」原則,要求恢復關的學籍。
關靖豐對這些聲援表示感謝,指在當前環境下,簽名雖看似微小,卻需面對恐懼及無力感,仍選擇發聲極為難得,顯示大家清楚分辨是非,對荒謬之事仍有反應,證明香港人並不懶惰。
正考慮校內上訴
他透露,開除通知後有7個工作日上訴期,已決定提出上訴,正研究紀律委員會章程。若校內上訴失敗,會考慮進一步法律行動,但尚未有定案。他認為校內上訴希望不大,因校方由通知聆訊起未有澄清指控,聆訊委員態度欠善意,過程欠公平,難以期待同機制下再獲公正結果,但他視上訴為盡力之舉。
校內上訴分兩階段,首先書面審查,若主席認為成立才召開聆訊,並非必然,因此未必有機會親自再辯護。他強調,最關鍵不在能否辯護,而在能否事先知悉具體指控,因被捕本身從未被明確連結至任何校規違反,無法有效準備答辯。他已提供新聞資料及過往個案供校方參考,唯最終處分依據卻是聆訊範圍外的事項及未告知的推論。
對於校方指他「使用不尊重字眼」,他指結果通知未列明哪些字眼構成「不禮貌或侮辱」,亦未解釋原因。他不會收回批評,因批評基於理據,指聆訊不應召開且過程不義,並非無端侮辱。他強調,語氣堅定但不屬放肆、侮辱,在現時政治環境下,開除一名學生代價低,若僅就被捕記過已足夠開除,中間的「洩密及不禮貌」指控僅令決定更容易自圓其說。
對於中大,他指五年半來對校園草木、老師及同學有感情,但對校方多年來已無期望,包括學生會停運、改校徽、取消畢業禮等決定,均令校方與公眾期望越離越遠。他在入學首年已見學生會停運,其後活動空間受限,大家更謹慎但未放棄關心社會,轉向社群連結、記憶及技能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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