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關靖豐在去年大埔宏福苑5級火災後,於網上發起聯署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等訴求,遭國安警拘捕。關靖豐日前透露,已於本月12日接獲校方教務處通知,決定開除其學籍。繼超過3,800人在網上聯署促請中大恢復學籍之後,再有多名中大資深校友發表公開信,致函校方管理層質疑處分違反「無罪推論」原則,要求恢復關的學籍。
針對校方處分,包括前新亞輔導長譚汝謙、前中大學生會長陳詠智及前通識教育主任張燦輝等在內的多名校友,聯署致函校董會主席查逸超及校長盧煜明。信中指出,中大有關部門在律政署尚未作出任何檢控前,便以學生紀律委員會名義傳召關同學並「記其大過」,批評此舉等同「扼殺其『前後五年半寒窗苦讀』之求索歷程」。聯署信認為,任何校內聆訊均須先符合「無罪推論」之公正原則。
聯署信同時提及校內往事作對比,指出數年前中大校董會會議上,曾有張姓校友董事對另一名行動不便的董事「叫囂『隻揪』」,質疑該行為是否抵觸會議守則中的「恐嚇行為」,惟該董事三年後竟獲頒授榮譽博士學位。校友以此感嘆中大「博文約禮」的校訓精神於高等教育中「此刻何其飄零」,令校友感到百感交集。
信中憶述,1977年創校校長李卓敏,奮力抗拒港督強逼將中大的4年學制減為3年,為此毅然離職;1993年高錕校長斷然否決副校長之催逼,拒絕懲罰在校園集會上因情緒衝動而失態之學生代表。
聯署校友表示,當前大學生因恐懼被「記過」而感到惶惶惑惑,令校友痛心疾首,並預警事件恐影響全球逾24萬名校友對母校的經濟捐助及教研支援。聯署者籲請校方思索程序是否符合大學之道,撤銷記過決議以讓關同學如期畢業。中大校方暫未對聯署內容作出回應。
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發生造成168人死亡的五級大火。關靖豐隨後成立「大埔宏福苑火災關注組」,並提出包括妥善安置災民、就工程疑涉利益輸送展開獨立調查、重新審視工程監管制度,以及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在內的「四大訴求」。警方指其涉嫌在社交媒體發起相關行動,於11月29日以「涉嫌煽動」將其拘捕,其後關獲准保釋候查。
關靖豐於本月13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其在修畢本科學分、正等待3月確認學位之際,突遭校方開除。他透露,學生紀律委員會雖認為資料不足以就其被拘捕的情況作直接懲處,但指其行為可能損害校譽,並以其電郵用語及聆訊態度等為由作出記過處分,連同以往曾兩度停學的記錄,最終決定將其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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