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調查指,大部份受訪的南亞裔家務工,被剝奪基本勞工權利,包括最低許可工資、周休24小時、法定假日、年假或充足的食物,當中以沒有獲得法定假日最普遍,有35%受訪者未獲最低工資規定的薪金。關注團體建議政府可突擊檢查僱主住所,追究違法僱主的責任;審查並修改標準合約條款,確保被強制在私人家庭住宿的家務移工享有合乎人道的待遇;允許家務工更換僱主;並提供語言、住所、交通和膳食方面的支援等。
香港尼泊爾家務工工會(Union of Nepalese Domestic Workers in Hong Kong)在去年3月至9月,訪問80名來自印度、尼泊爾和孟加拉的女性和1名男性,他們均在香港從事家務工工作。
調查顯示,近五分四受訪者(79%)被剝削一項或以上勞工權利(如最低許可工資、廿四小時周休日、法定假日、年假或充足的食物),63%受訪者被剝奪了至少兩項法定權利。
35%受訪者沒有獲得最低工資規定的薪金;42%每周沒有得到完整一天24小時的休息日;59%沒有獲得他們應有的法定假日;33%的人沒有合適的住所,也沒有足夠的私隱權。
家務移工對自身權利認知不足
調查反映,60%受訪者對自己在香港的法律權利了解甚少或非常不了解,47%受訪者表示不知道或不明白他們的僱傭合約內容。
工會稱,對自身權利較為了解的家務工,比其他同行更不容易受到剝削。調查中17名受訪者的工作條款和條件,完全符合勞工法例規定,當中53%的人至少對自己的合法權益較了解,比例是整個研究族群的兩倍多。
此外,這些工人通常比其他家務工享有較好的勞工條件,如平均每天工作12.3小時,而非15小時。
政府乏對違法僱主和職業介紹所執法
調查中32名受訪者(40%)在香港工作時被收取中介費,平均金額為1.33萬港元,遠超香港、印度或尼泊爾法例規定的最高限額。工會指出,儘管如此,勞工處在截至2025年10月的兩年內,僅查明5家職業介紹所因收費過高或無牌經營而被定罪。
另外,超過三分之一的受訪者沒有獲得最低許可工資規定的薪金金額。但根據港府最近向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只有6名僱主因不支付、少付或非法扣減工資而被定罪。
工會認為,近年來因違反法律而受到罰的僱主和職業介紹所數量太少,無法起到威懾作用。又認為將家務移工的簽證與單一僱主綁定,並要求她們在合約終止後兩周內離開香港的規定,會削弱家務工維護自身權利的積極性。
此外,工會指由於港府的尼泊爾家務工簽證禁令,尼泊爾家務移工面臨額外的限制。在2005年簽證禁令實施前抵港的尼泊爾家務工,只要每兩年在離境前獲得新的工作簽證,就可以繼續在港工作。一旦失去工作且無法獲得新的簽證,她們將永遠無法返回香港工作。
工會稱基於這些原因,家務移工寧願啞忍被剝削,也不願與僱主爭取權利而失去工作的風險。
倡政府突擊檢查保家務移工權利
工會建議政府,確保家務移工的各項權利得到切實保障,包括突擊檢查僱主住所,並追究違法僱主的責任。向願意為勞工處作控方證人的家務移工提供必要的支援,包括允許她們在香港境內轉換僱主而無需離境,並為她們提供語言、住所、交通和膳食方面的支持。
另外,工會主張透過審查並修改標準合約(ID407),確保被強制在私人家庭住宿的家務移工享有合乎人道的待遇,包括規定列明僱主所提供的免費膳食須為每天三餐合適的膳食,禁止沒收工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要求確保家務移工至少有8小時睡眠。
此外,工會建議為所有新來港的家務移工和所有僱主,提供強制培訓班,詳細說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確保所有家務移工在往香港前,都收到一份以其母語書寫的合約副本。
工會又主張取消對尼泊爾家務工的簽證禁令、廢除星期遣返規定和「跳工政策」等;允許家務工更換僱主;規管職業介紹所超收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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