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2月10日),美國司法部提告,要求法庭宣布一家中國企業應根據總統行政令,強制剝離美國通訊公司。這也是美國聯邦地區法院首次受理此類訴訟。
司法部周二在一份聲明中說,聯邦政府已在周一(9日)提出一項訴狀,要求依據1950年《國防生產法》(Defense Production Act)執行一項總統行政命令,禁止中國公司隨銳科技集團(Suirui Group)收購總部位於加州的丘比特系統公司(Jupiter Systems),並強制隨銳集團從丘比特系統撤資。
司法部表示,此舉是為了保護國家安全。2025年7月8日,特朗普總統發布該行政令,禁止這筆交易,並要求隨銳在120天內剝離所有在丘比特系統的利益,理由是認為這筆交易「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
司法部民事司聯邦項目處處理此案。案件名稱為「美國訴隨銳集團有限公司等」,案號為26-cv-00369(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本案由司法部民事司的審判律師Sam Bean負責。
2020年,總部位於北京海淀區的隨銳集團通過其香港子公司隨銳國際(Suirui International)收購了丘比特系統的全部股份。
丘比特系統是一家為商業客戶和美國政府客戶出售影片通訊硬件和軟件的公司。該公司深根影片牆和顯示處理技術。影片牆是指由多個顯示單元拼接而成的大屏幕顯示系統,廣泛應用於商業暫時、交通指揮、政府辦公等領域。
隨銳則專注於雲通訊和視像會議硬件。
司法部說,雖然負責審查美國境內併購交易的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把隨銳剝離資產的最後期限兩度延長至2月3日,但隨銳集團和丘比特系統均未能遵守命令,因此美國政府提起訴訟,「以保護國家安全利益」。
司法部在聲明中說:「雖然外國直接投資對美國經濟至關重要,但外國對某些(美國)公司和某些行業的投資,特別是在涉及國防或關鍵基礎設施時,可能構成國家安全方面的關切。」
「為解決這些問題,總統有權在認為適當的時間內採取行動,暫停或禁止任何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的交易。CFIUS有權審查和調查此類交易。」聲明補充。
司法部在訴狀中要求法院宣布被告未能遵守總統行政命令和《國防生產法》相關條款,禁止隨銳集團擁有或控制丘比特系統的股權和資產,並下令隨銳將其從丘比特系統的股權和資產中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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