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25日起,新法例規定所有司機在駕駛期間,不可於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流動電話、平板電腦或手提電腦,有關裝置的屏幕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約6吋),並不得阻礙司機對道路及交通情況的視線,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被罰款2千元。有的士司機向本報記者表示,擔心新法例會影響接單效率,亦有司機認為可令競爭環境更公平。同時,乘客普遍支持新規定,因為可以保障安全。
的士司機胡先生認為,新例有助消除現時部份司機使用多達10部裝置的亂象,從而令競爭環境更公平。過去缺乏規管,部份司機擺放過多手機形成優勢,如今統一限制更合理,影響不大,甚至有利整體業界。他表示若只使用兩部手機,駕駛時會更專注,對工作沒有負面影響,反而有助提升注意力。
的士司機梁先生稱,目前使用4部電話接載乘客,認為新法例必然會影響接單效率。他解釋,由於乘客可能安裝不同叫車應用程式,每個平台都需要獨立一部手機顯示,在新法例實施後,司機難以有效應對多個應用程式。
梁提到,曾見過有其他司機利用一部平板同時開啟四、五個應用程式,但這在新例下將不合規,只能改用19厘米以內的手機。他形容新法例對那些司機的影響較大,自己暫時不清楚具體應對方法,只能無可奈何接受新法例繼續工作。
司機稱導航顯示屏已超出規例
的士司機吳先生批評尺寸限制存在明顯問題,因為現時不少車輛的導航顯示屏或平板電腦尺寸已超出19厘米,若同樣適用類似標準,理應一併規管所有車輛的顯示設備。
他又稱,平板電腦相較兩部手機更適合駕駛使用,因為使用平板時視線仍主要朝向前方道路,不會明顯影響行車安全。他強調,安全駕駛的核心在於專注觀察路面情況,而非盯住裝置本身,因此單一部較大屏幕的平板電腦,並不構成危險。
他指出,現時有許多應用程式用於接載乘客,若只限兩部手機,司機難以同時有效查看地圖及處理接單資訊,對工作造成不便。他提到,不少私家車司機同樣會在前方擺放手機處理類似事務,網約車司機亦面對相同挑戰,若規管過嚴,將令職業司機生計更難維持。
他承認,限制裝置數量以避免過多屏幕分散注意力屬合理做法,但單純以19厘米作為尺寸界線則欠缺說服力。他建議,可考慮將多部手機的總屏幕尺寸加起來不得超過平板電腦的標準,這樣更符合實際需要,亦不會帶來額外危險。
司機:建議放寬至3部
一名從事的士行業30年的司機昌哥目前使用3部手機,減少至兩部後,唯有刪除一些不必要的應用程式。他說這項改變令工作效率下降,估計影響程度約達五分之一。他補充,由於法例同時禁止使用平板電腦,而且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只能選擇較小尺寸的手機放置或背向使用。
昌哥指,普遍司機感到兩部手機實在太少。他建議3部才是合理數目,因為現時使用了3部手機已不會影響駕駛視野,也不會構成危險;若數目過多才會增加風險。他甚至表示,即使罰款高達5,000元,有司機會照繳。
乘客普遍支持新例
從事保安的周先生認為,新法例合理,可保障駕駛者和乘客安全。長者「文叔」稱,駕駛時若分心留意多部手機,確會增加出事風險,駕駛者應專注駕駛而非同時處理多部裝置。
退休人士歐先生理解,的士司機或從事商業用途的駕駛者而言,或許確有需要同時使用多部手機接載生意或聯絡,但多於兩部裝置容易令駕駛者分心,影響行車安全,所以支持新法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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