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今日(14日)總結去年第四季在香港國際機場進行的大型緝毒行動,透露在去年10月至12月期間,透過聯合海內外執法機關,共偵破183宗利用航空渠道販毒的案件,檢獲約1.4噸懷疑毒品,估計黑市值超過4.31億港元。行動中共有62名年齡介乎19至77歲的男女被捕。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監督黃雅綸稱,去年海關全年檢獲約7.5噸毒品,其中高達5.3噸是在機場範圍內截獲,比例佔整體約七成,顯示航空渠道已成為國際販毒集團最主要的運毒途徑。在去年最後一季的行動中,檢獲的毒品種類多樣,包括443公斤氯胺酮(俗稱K仔)、424公斤大麻、377公斤冰毒、37公斤可卡因、16公斤搖頭丸及12公斤海洛英。

是次大型執法行動由香港海關與16個中國大陸及海外執法機構合作,當中包括大陸海關緝私局、泰國海關、德國海關、法國海關、紐西蘭海關及澳門司警等,透過緊密的實時情報交流,成功在各地破獲案件。

針對近期販毒趨勢,黃雅綸指出,不法份子近年傾向利用集運或代購公司的服務作掩飾。販毒集團會先將藏有毒品的包裹寄入本港,待包裹到達後,刻意不提供任何送貨指引,將其一直存放於集運或代購公司的倉庫內。

黃補充,這類公司一般提供約45天的免費儲存期,販毒集團藉此安排,無須親自設立及營運毒品倉庫,既能減低相關調查的風險,亦能節省另行儲存的成本。在過去半年內,海關透過與業界合作,已成功截獲8件藏有毒品的雜運包裹,當中包括18.4公斤大麻及1公斤冰毒。

在第四季偵破的183宗案件中,約八成(143宗)經由貨運渠道進行,主要手法是將毒品混入空運郵件或包裹中;其餘40宗則涉及客運渠道。

海關強調,會繼續根據風險評估與情報分析,致力打擊入口、中轉或出口的販毒活動,並隨時因應販毒趨勢的轉變調配資源。海關提醒,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終身監禁;市民不應在未確定物品屬性的情況下,貿然協助他人運送受管制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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