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大埔宏福苑火災後的支援及重建工作,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14日)在立法會就發言時,表示政府計劃改革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的監管制度,包括將相關建築物料訂為法定要求,並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由現時多屬二級小型工程,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目標於今年下半年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甯漢豪表示,未來所有大型樓宇維修工程,除須聘用項目承建商外,亦須聘請獨立於承建商的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監工計劃書,協助業主監工。屋宇署在收到方案和計劃書後,將可作出所需干預及監管。

亦會賦權屋宇署就大廈維修的方法及程序訂定要求,清晰說明何謂目前法例所指的「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便說明得更清晰後有足夠和直接法律基礎作出檢控。

她指出,現行《建築物條例》對不合規建築物料的表述較為籠統,政府計劃把屋宇署以作業備考和其它行政方式頒布的標準訂明為法定要求,納入法定要求,以便更直接及快捷就不合標準物料作出檢控,並提高相關罰則。修例方向亦包括改革註冊檢驗人員及小型工程承建商的註冊及紀律處分制度。另外,屋宇署會按風險為本原則加強抽查和執法。

當局目標在今年下半年儘早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在支援法團及業主進行樓宇維修方面,甯漢豪表示,政府將加強市區重建局在樓宇維修的角色,並革新其「招標妥」服務。新安排下,平台將設立更嚴謹的「預審名單」,顧問及承建商須接受是否涉及犯罪或紀律處分的審核,並需通過警方及廉政公署的背景審查,亦會引入除名機制。

她又指,若大廈申領政府維修資助,業主日後須接受市建局在評標後所決定的顧問及承建商。即使沒有申領政府維修資助的大廈,如果業主仍透過「招標妥」平台,由市建局會為他們招標和評標,並向建議應該由哪個顧問和承建商中標。

工程進行期間,如涉及工程範圍改動或費用上調,顧問及承建商須向市建局報告,由市建局向業主提供獨立意見。

此外,甯漢豪表示,政府亦會檢視建造工程物料的檢測機制,按風險為本原則,分階段研究是否需要就部份物料加強監管,包括透過認證、巡查、現場採樣及測試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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