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中,未受波及的唯一棟「宏志閣」目前仍未解封,政府日前就公布租金補助劃定為期兩年,將每半年發放一次75,000元,共30萬元,租金補助昨日起開始發放。但是有網民分享宏志閣業主簽署的領取業主租金補助聲明書,提及宏志閣業主不可領取補助期間居於單位或出租,否則會遭「刑事檢控」。民青局昨日(22日)於社交平台發帖文補充,提及「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但若遷回單位,將不會發放下一期補助。網民質疑政府隨時為聲明作補充,有否具法律效力,擔心居民若想搬回去住,會否仍遭到檢控。
據該名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布的圖片,宏志閣居民原先簽署的聲明指,政府要求領取「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業主租金補助期間,不會以宏志閣單位為居所或把該單位出租,若簽署者所作陳述為虛假,「有遭檢控刑事罪行之虞」。
民青局昨日於Facebook發文解釋,該聲明是針對宏志閣居民的「特別安排」,只為防止濫用資助,並補充若之後大廈解封,宏志閣業主即使正接受補助,仍可選擇搬回單位,唯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發放。
民青局續說,宏福苑業主每個單位每年獲發15萬元租金補助,為期兩年,總額共30萬元,補助每半年發放一次,每次7.5萬元,讓業主可根據情況彈性安排居住選擇。
有居民質疑:「宏志閣現時仍未解封,簽署聲明的意義何在?」亦有已租住新居所的居民擔心,若宏志閣在半年內解封,政府或停止再發放租金補助,那新簽下的1年租約,租金會否要全部由災民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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